李迪華: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城市可持續發展專委會專家顧問
《意見》是一份充滿理想的文件,對此,我有3點看法想與大家分享:
第一,這份文件亮點如此多,為什么大家獨獨關心“拆墻”?我反復找答案,最后想到一個心理學現象,“人們所抵觸的恰恰是他們所需要的”。開放的城市、開放的社區是民眾內心深處的迫切需求,而在過去幾十年的城市規劃建設中,我們并未提供像樣的“開放”給百姓。所以,當“開放”真正到來時,民眾的第一反應是“反對”。這說明我們多年來所建的只是物理的城市,而非社區的城市、“人”的城市;這也說明,我們的城市太需要開放小區,我們太需要按照“街坊”的方式建設城市了!
第二,城市發展和建設面臨著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土地、環境、資源和社會問題。無論城市規劃還是景觀設計(風景園林)、建筑設計還是市政工程,所有這些應用學科都有一個共同點:要解決我們所面對的土地上、城市環境中、“人”的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意見》開門見山,第一段就亮出3個方面十幾個“突出問題”,覆蓋了被人們稱之為“城市病”的方方面面。看到問題是解決問題的前提,允許對不確定性問題進行持續討論是通向解決問題的必由之路。《意見》發布后在公眾中掀起了熱烈的討論,這是近幾年難得一見的現象。
第三,記得20多年前我讀研究生時,在北大第二教學樓可以同時聽到不同聲音的講座,有專家大談大城市經濟,還有專家高論小城鎮戰略,后來這些討論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同一種聲音:開發區建設、城市新區建設、房地產經濟、招商引資、大事件帶動……一步步地就有了今天我們看到的城市。現在回頭看看,我們是否應對此進行反思?作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領域“一號文件”的《意見》,其關心的主體是什么?我們應當看到,“人”才是城市的主體。對于街道寬窄、小區開放、綠地率、“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和“讓人民生活更美好”等城市問題的討論,若脫離對“人是城市主體”的承認,都將變得空泛而無意義!
此外,我認為,《意見》要想落地實施,需要解決至少5個方面的問題:第一,能否走出語言領域的望文生義?第二,能否突破部門的地盤意識,建立關聯意識?第三,能否做到實事求是?第四,能否運用歷史的觀點、全生命周期的觀點、全域的觀點和真正意義上的城鄉統籌的觀點來看待城市中的問題?第五,能否做到設計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