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眉山城區一工地,2000萬新版百元大鈔堆放在一起,10萬扎成一捆,壘成4座“錢山”。這其中,有1500萬是準備給工地上700多工人的工資。(1月30日華西都市報)
堆“錢山”給農民工發工資屢屢見諸于網絡報端,在農民工討薪難仍未徹底根絕的現實生態下,委實容易給人以相當大的視覺沖擊力,能夠按時、足額兌付公司的業主,也的確值得我們點贊和敬重,然而,“錢山”一再撞入公眾視線,非但讓人高興不起來,內心反倒滋生出些許刺痛感。
無故、惡意拖欠工資令人不齒,更為國家法律規定所不容;按照合同約定兌現報酬是業主應有責任,天經地義。既然是農民工勞動應得收入,就該按照正常程序、渠道發放,或現金或打卡,何必堆“錢山”招搖于街頭?如此既增加安保成本,又難免會留下安全隱患,實屬多此一舉。
極少數資方或為了顯示自己講信用,或出于提高企業知名度,熱衷于堆“錢山”發工資博取公眾輿論眼球,“我發工資我做主”貌似無可厚非,卻隱約顯露出骨子里對農民工的歧視,儼然把正常發放工資當成了施舍,大家領取的是用汗水換來的辛苦錢,莫非還得對業主千恩萬謝不成?
“錢山”再高也堆不出農民工的尊嚴,當發放工資都被拿出來當炫耀的資本,只能讓人從側面更加真切地看到當下羸弱的農民工權益生態,恰恰表明有關方面需要在規范、監督、執法方面更加給力,確保廣大農民工體面勞動、有尊嚴地享受報酬權不再霧里看花,淪為一道怪誕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