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曾稱,對中央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規修訂施行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孩子的,不作實質性處理。3日,湖南省有關方面對此作出回應:對于之前公布的不處罰搶生的決定目前已經叫停。1日,國家衛計委指導司的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必須依法啟動實施,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后才能正式實施“全面二孩”政策。
當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后,公眾最為關心的焦點便是全面放開生育二胎。這個決定與人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這個決定影響著人們以后的生活和幸福。甚至,一些人根本等不及公報內容經過程序落地,就希望以搶生的方式率先實現二胎夢想。這倒不只是因為這個夢想有多么強烈,而是歲月不饒人,對于很多大齡父母來說,能早生一天就是一種幸福,就會減少一點風險。尤其是,當一些地方表示搶生不處罰時,這種搶生的沖動就更加可能變成現實——既然搶生不處罰,既然搶生利于自己,為何不搶生呢?
這種表態不僅僅是地方在給出,國家衛計委有關人員也曾發出過類似聲音。有媒體曾報道過《政策落地前“搶生”二孩會處罰嗎?》的核心報道,報道中采訪了國家衛計委相關人員,其給出的答案是:現在懷孕也不影響孩子符合政策。當時,媒體傳遞的信息是搶生可能不會受到處罰,因為湖南衛計委和國家衛計委已經表態。可如今,人們看到的信號卻是,之前的規定已經叫停。那么,搶生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呢?對于公眾來說,決定是否會搶生的關鍵,就是有關部門是否會對搶生行為進行處罰。而現在,因為新聞的反轉和信息的矛盾,他們反而拿不定主意。
這種認知上的模糊與信息不對稱有關。首先,何為搶生?公眾與官方的理解可能不一致,各個部門的說法也未必一致。一種理解是,現在懷孕,當政策最終落地時生產,這是一種搶生;另一種理解是,在公報公布之后,在政策還未最終落地之前,已經生出孩子,這也是一種搶生。從目前的新聞報道來看,湖南衛計委所說的搶生與國家衛計委所謂的搶生不是一回事。
因此,如果想要嚴肅地討論是否能搶生,必須首先厘清何為搶生,搶生的具體內涵是什么。公眾所說的搶生也只是一個形象的說法,人們并未考慮清楚搶生到底指的是何種形式的搶生。這就造成了理解上的不同。如果,這個關鍵的問題不說清楚,公眾就會稀里糊涂,不同主體之間就會存在信息不對稱——好像都知道搶生是怎么一回事,但至于各自說的哪一種搶生,卻可能大相徑庭。結果,討論就可能“雞同鴨講”。
其次,能否搶生?前一種搶生似乎應該是安全的,因為當孩子出生時,所有的程序已經走完,完全放開生育二胎政策已經在地方順利落地,那時生出孩子應該沒有任何違規違法的風險。當然,這也只是之前國家衛計委的說法,是否確定還需要核實。而后一種搶生就可能面臨爭議——懷孕行為是在公報公布之前進行的,生產行為是在程序落地之前進行的,這種搶生到底合法還是不合法呢?合法,之前生二胎被處罰者就會更加失落,因為他們同樣搶生,只不過有點超前了;不合法,程序落地之前的搶生者就會郁悶,因為他們似乎已經趕上了最新的政策,憑什么還要處罰。到底該如何平衡其中的關系,到底是否能夠搶生?這些問題可以而且應該討論,只是確定的結論應該盡快給出,以便消除人們內心的惶恐與不確定。
政策和決定的落地需要時間、需要過程,這是制度運行的一般成本。關鍵是,放開生育二胎本身隱藏著時間緊迫和生育公平等問題——很多大齡父母可能已經錯過了最佳生育年齡,他們一天都不想多等;很多之前搶生的人也希望政策能夠具有追溯性,把公告公布之后出生的孩子以新的政策對待,這種區別對待對于個體來說,影響顯著。在此背景下,爭議難免發生,加之政策落地又需要一段時間,公眾就可能陷入焦慮與矛盾的狀態。這時,就需要權威的確定的結論來消除信息不對稱,來推動理性深刻的討論,來促進真實具體的共識。這是公共問題討論時,需要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