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昨天召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區戰略環境項目啟動會。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在會上強調,規劃環評是環保參與國家經濟運行決策的第一窗口,通過規劃環評,生態文明理念能變為一個個實實在在的綠色產業規劃、城市規劃、流域與區域規劃,使經濟發展建立在資源能支撐、環境能容納、生態能保護的基礎之上。
毋庸置疑,中國環境治理已經到了一個關鍵時刻,綠色化轉型已成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由之路。自陳吉寧接任部長以來,環保部的工作思路已經從排放總量控制轉移到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目標,總量控制只是實現這一核心目標的手段。這就意味著,污染治理將更看重源頭控制和污染預防,要實現環境質量改善的核心目標,規劃環評必然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綠色化轉型的重要手段。
熟悉中國環保歷史的人,對于“規劃環評”這一概念并不陌生。早在8年前,原環保總局曾掀起過多次“環評風暴”,雖然這只是對具體建設項目和工程的環評,但卻為更高層次的“戰略環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環保總局當時已經開始了戰略環評的政策構想與試點。時任環保總局副局長的潘岳曾公開撰文表示,應當將戰略環評視作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化支撐,而戰略環評就分為規劃環評、計劃環評、政策環評,規劃環評正是戰略環評的切入點。規劃環評就是要在政策法規制定之后、項目實施之前,對有關規劃的資源環境可承載能力進行科學評價。
顯然,相比于一個個具體項目工程的前置環評,規劃環評真正實現了從微觀到宏觀、從尾部到源頭、從枝節到主干、從操作到決策的轉變和飛躍,是環評制度的根本性改革,也可以真正將環境因素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之中,確保區域、流域、海域的重大開發活動、生產力布局、資源配置,能夠科學合理、健康有序地向前推進。
環保部門一直在推動“規劃環評”的制度實踐。2009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通過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但是受制于諸多客觀因素,規劃環評并沒有完全落到實處。據透露,從2003年《環評法》實施以來,在通過審批的113個煤炭礦區總體規劃中,有52個是在規劃環評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審批的。按照法律規定,對規劃“未評先批”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但現實中從未有人因此被問責懲處。目前,規劃“未評先批”的現象仍比較普遍,規劃環評成果的運用存在諸多障礙。作為環評管理體系的龍頭,規劃環評的難以落地,還使得整個環評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
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新常態,結構調整是新常態的本質要求,早調整才能早形成新的增長動力。環保部此番以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為典型區域,重祭“規劃環評”的制度利器,突出昭示了鐵腕治污的決心和制度建設的理念。這三大地區是我國資源環境問題最復雜、矛盾最凸顯、社會關注度最高、公眾環保需求最強的地區,是經濟和環境管理雙重轉型需求最迫切的地區,具有率先推進環境治理現代化的基礎和條件,也具有先行先試的政策優勢,可以成為新常態下破解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兩難的改革示范區。
在接下來的時間里,在環保部的強力主導推動下,如果能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區域率先將規劃環評落到實處,那么,從源頭防控污染,從宏觀層面規劃產業發展和資源環境的協調,就將不是一句空話,我們追求的綜合環境治理的效果,也將不是一個遙遠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