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近日在京召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區戰略環境評價項目啟動會。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強調,環評是環保參與國家經濟運行決策的第一窗口,規劃環評是推動綠色化轉型的重要抓手。未來5年,是經濟轉型升級的決勝時期,也是規劃環評大有可為的關鍵時期。
不環評,無規劃。環評應是規劃的題中之義。但是很多時候,常識并不能總是成為常態。一方面,正像潘岳所指出的,目前很多地方的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城市規劃和產業規劃仍忙于粗放型地鋪攤子、上項目,生態文明仍然停留在理念層面。另一方面,盡管早在2002年頒布的《環境影響評價法》就將規劃環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下來,但它仍遠沒有達到令人“信仰”并遵從的程度。
盡管規劃環評得以以立法的方式確立,但它終究沒能擺脫“寫在紙面上”的命運。這也正是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指出的,規劃環評意見難以形成剛性約束,也沒有一個追責的機制,所以規劃環評中未評先批的現象比較普遍。從2003年《環評法》實施以來,通過審批的113個煤炭礦區總體規劃中,有52個是在規劃環評尚未完成的情況下審批的。作為環評管理體系的“龍頭”,規劃環評“落地難”使整個環評制度的成效大打折扣。對于環保治理而言,這樣的無力感一直都在。
把規劃環評像釘子一樣嵌入到各類規劃的每一個環節,使環評成為規劃不可繞行的正當程序。在這方面,環保部表示“正在全力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來推動相關法規的修訂,同時也將“配合有關部門”嚴肅環評違法行為責任追究。環保部門言之鑿鑿,然而一具體到與有關部門的“爭取”與“配合”,其結果又會是怎樣?當環保問題已成為制約中國現代化全局的關鍵問題之時,凝結起更大的環保共識已迫在眉睫。以源頭治理為初衷的規劃環評需要找到一種力量的源頭,以推動綠色化轉型重要抓手為使命的規劃環評亦需要找到一種真正的抓手。
向公眾參與尋求最大的民意支持與治理動力,是規劃環評可以克服無力感的另一個力量之源。中國建設民主法治政府的努力,很大程度上就是一次向民意的回歸,就是對公眾權利的充分保障。為什么一些地方因環境問題一再引發一些群體性事件?正是在于環境信息的不公開,公眾意見的虛擲,以及相關部門對公眾參與的漠視。
當然,充分尊重公眾意見、體現民意向背,也是規劃環評科學性的前提。公眾才是環保的主體,這已是一個不憚于重申的環保觀念。這不僅是因為他們身在其中,更因為一種切身的利益與共同的訴求,總能激發他們更大的監督與制約的力量,從而在環保博弈中真正發揮有效的制衡作用。
“面對經濟轉型的巨大壓力,面對嚴峻的環境質量,我們等不起、拖不得”,因此,規劃環評能否克服一種最深層的無力,能否找到它的存在感與力量感,最終也將決定經濟轉型升級的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