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扶老人”事件,自9月8日起劇情多次變化。起先,安徽淮南師范學院女大學生袁某自稱扶摔倒老人被訛,并在微博上尋找目擊者證清白。隨后,有網友表示自己是目擊者,并愿意作證。連日來,又有幾名目擊者實名作證,稱在事發現場,曾親耳聽到袁某承認撞人,并向老太道歉。昨日下午,淮南警方通報稱,經多方調查取證,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學生騎車經過老人時相互有接觸,女大學生承擔主要責任,老人承擔次要責任(《新京報》9月22日)。
而此前有媒體報道,“鄭州16歲少年稱扶老人被訛,遭索賠25萬”,引來廣泛關注,當事人親屬求助媒體征集現場目擊證人還原事發經過,而記者從鄭州交巡警三大隊了解到,民警的執法記錄儀拍下了兩段與事故相關的視頻,多名市民稱老人被超寬電動三輪車撞倒,警方認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并非見義勇為。
接連發生的老人倒地被扶卻指認扶人者為“肇事者”的報道,讓老人倒地“扶不扶”屢次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或由于這類報道的渲染,當媒體再次報道這些尚未最終定論的新聞時,不少網友便想當然地站在扶人者一邊,譴責倒地老人“訛人”,對這種有辱道德良知的“普遍行為”發出感慨。事實上,“扶起老人反被訛”,終歸是個別現象,大多數老人不慎摔倒之后,對扶起自己的陌生路人依然充滿感激,只是這樣的“事件”缺少新聞點,媒體很少報道而已。
我們一點也不懷疑,社會上確有很多好心人,在遇到老人摔倒時會馬上上前扶起。我們也不排除個別老人有“碰瓷”行為,甚至出于自私去訛詐扶起自己的好心人。同樣,也不應排除確有個別人,在碰倒老人后,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在將老人扶起之后,把自己裝扮成“好心人”。在最早引發“扶不扶”熱議話題的南京彭宇案中,盡管彭宇一直堅持認為自己沒有撞到老人,扶起倒地老人完全是出于“好心”,并指責老人索要高昂醫藥費屬于“訛詐”,但經過最終調查證實,老人倒地受傷確實為彭宇所撞,彭宇在6年之后也終于公開承認老人確是被自己撞倒受傷。但這一結果卻被不少媒體報道所忽略。因而“彭宇案”也被輿論詮釋成“扶起老人反被訛”的“典型案例”,由此引發的“扶不扶”話題更從未淡出。
面對一起起“扶不扶”事件,在事實真相尚未最終認定之前,網友與公眾輿論匆忙質疑倒地老人,不但妖魔化了老年人群體,讓被撞老人受到二次心理傷害,甚至可能會演化為某些肇事者逃避責任的“保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