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開始,國務院及中央各部委已先后下發近十道禁令,要求不得批準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同時要清理已建、在建的高爾夫球場項目。而在鄭州,國家的禁建高爾夫球場令卻被當成了耳旁風:該市思念果嶺、金沙湖、中牟縣圣安德魯斯等三大高爾球場不僅沒被清理,而且仍在公開經營。此事經媒體報道后,當地政府相關部門開始相互推責,稱不歸自己管。(8月31日中國新聞網)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停止高爾夫球場建設,清理已建、在建的高爾夫球場。然而,本該被清理的鄭州三大高爾夫球場依然公開經營。這不是挑戰國家政策權威,頂風違紀嗎?令人費解的是,媒體曝光如此頂風違紀行為以后,當地多家負有監管責任的職能部門不是積極整改問題,而是相互推責,稱不歸自己管。地方政府如此消極作為,納稅人憑什么供養你?
雖說高消費的高爾夫球場能暫時帶來一些經濟效益,對地方招商引資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地方建設高爾夫球場不能違背國家土地制度與節能政策。高爾夫球場不僅需要占用成片土地,而且大量消耗水源,污染環境。在土地資源與水資源緊張的當下,某些地方顯然不能繼續建設大量占用土地、消耗水資源的高爾夫球場。
高爾夫球場帶來的更大問題是耗水和污染。據資料介紹,一個18個洞的標準高爾夫球場,一年的耗水量是40萬~50萬立方米。在依靠南水北調補充供水的鄭州地區,水資源本來就比較貧乏,地下水本來就因生產生活需要被超采,高爾夫球場再大量攫取地下水,不僅打破了水資源平衡,而且可能給子孫后代帶來“滅底之災”!據專家介紹,深層地下水恢復需要上萬年時間。為了保持茵茵綠草,球場還要大量使用化肥、農藥,給當地脆弱的生態環境帶來嚴重的危害。面對“吞水吃地”、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地方政府不是積極執行中央禁令,而是放任本該被清理的高爾夫球場公開營業。某些地方如此只見政績不見民生,只見利益不見公益,令人憂慮更令人憤怒。
放眼望去,不僅鄭州這三家高爾夫球場對中央禁令置若罔聞。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這樣的問題。一些違規建設的高爾夫球場即便被曝光、查處,仍然和公眾“躲貓貓”,交完罰款繼續營業。比如,河北鹿泉高爾夫球場在國土資源部督辦下終于被查封,政府仍然沒有采取措施復耕。開發商表示,將集中精力將該處建設成為一個集觀光、旅游、住宿和休閑于一體的旅游度假村。高爾夫球場替換成度假村,耕地仍然被無端消耗。某些地方如此以罰代管、消極作為,顯然是不負責任的。
面對高爾夫球場屢禁不止,地方政府不作為的怪現象,中央相關部委一方面要及時介入查處,堅決清理、關停違規高爾夫球場,復墾高爾夫球場所占耕地;另一方要厘清監管部門的責任,對消極作為,甚至縱容、包庇違規高爾夫球場建設、運營的部門與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啟動問責程序,追究其不作為、亂作為的責任。如果有人貪贓枉法,還要啟動司法程序,從而打破高爾夫球場屢禁不止背后的權力魔咒。
從根本上講,要遏制住違建高爾夫球場,關鍵要完善政績評價體系,豐富政績評價內涵,多從民生角度看政績,少以形象工程論英雄,把任性的權力關進細密的法律制度之籠,給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列出明晰的權力清單,為高爾夫球場熱降溫提供監管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