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一份評選“全國百強縣”的《2015縣域經濟發展報告》發布,一些上榜的縣政府將榜單立即作為政績廣泛宣傳。此舉及評選結果引起強烈爭議。記者調查發現,為百強縣評選的機構北京中郡經濟發展研究所僅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并無冠名和參與“全國”評選的資質,此前還被官方曝光有地方政府花錢買榜。(綜合8月28日《新快報》、8月31日界面新聞網)
1991年-2007年,國家統計局曾連續每年發布“全國縣市社會經濟綜合指數前100名評比”,這項百強縣評比也曾長期被作為地方政績比拼的平臺,評選結果也備受詬病,因此最終取消。
中郡所運作的“百強縣”評選2001年起推出,在國家統計局版本的評比被取消后,取而代之。主辦方有意向參與評選活動的基層縣市開展宣傳和營銷活動,邀請部委直屬院校等權威機構的教授參與,與正規學術機構、媒體和出版機構保持密切合作,廣泛開展縣域經濟與社會發展多類課題的學術研究,每年出版《中國縣城經濟年鑒》。
這些做法的確有誤導基層縣市用意,讓縣市領導群體相信中郡所“百強縣”評選的權威性,但公允而言,中郡所的運作方式,跟其他一些更為正規的學術研究機構、院所并無差異——后者同樣熱衷舉辦各類市域、縣域經濟及鄉鎮發展評選活動,熱衷到基層承攬研究課題,為一些地方的基層市縣鄉新任領導、領導班子的政策評功擺好,提供專業化的政績包裝服務。
按理說,更為正規的研究機構和院所,運作的評選活動在影響力和客戶吸引力方面,都應當遠勝于作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中郡所,實際情況卻是相反。另外,那些選擇與中郡所合作的媒體和學術機構,也完全可以在摸清中郡所的路數后,另行推出新版本的評選,但它們卻沒有這樣做,這又是為什么?
某種意義上講,走“野路子”的中郡所,能夠把一個接近于山寨式的評選活動,辦得很有競爭力和吸引力,主要原因肯定不是因為收錢發榜(盡管收錢發榜的做法顯然存在)。天下沒有如此簡單邏輯的賺錢生意。從中郡所每年出版《中國縣城經濟年鑒》,建立自己的特約學術研究力量,開展各方面的學術研究看,這個機構并不滿足于賺快錢,而是想長期經營發展,有意走胡潤及其創辦研究院的路子,一步步正規化。
這個機構的這些努力,應當說已經收到初步成效,參與其評選活動的一些基層縣市,其實并不在意中郡所是否真的有所謂的官方背景,而是確實認可其運作的“百強縣”評選活動。可以認為,中郡所這樣的機構,非常精準地把握了各基層縣市的需求:基層縣市試圖在現有較為單一的政績評價體系之外,尋求更多政績亮點和支撐。
當然,在現有制度背景下,中郡所的生意之路很難走通。此番中郡所運作的“百強縣”評選被媒體曝光,引發輿論強烈關注,相信國家有關部門將介入查處中郡所擅自啟動冠以“全國”字樣評選活動,并核查外界指稱其收取參評費用或者變相收費等做法。
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此番僅僅清查叫停中郡所運作的“百強縣”評選,而不過問同樣方式運作評選、同樣存在變相收費做法甚至形成更多政績包裝模式的其他機構,顯然有失公平,也很難讓人信服,無法有效澄清坊間對中郡所被曝光、被查(只)源于其民辦身份的猜測。
筆者以為,國家有關部門不僅應當嚴格執行現有的政策紀律,而且應當就各種身份、體制背景的評選機構、學術機構、研究機構與公共管理部門建立合作,承接政府咨詢等智力項目外包,形成更為透明有序的準入、管理與監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