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陜西省延安市志丹縣延長石油西區采油廠一油井平臺發生石油泄漏,大量原油流入河道,被污染的河道約8公里,3.8方原油泄漏。陜北油氣資源豐富,大量的油井開采油氣資源的同時漏油事件頻現。漏油事件之后大量問題顯現,油企與百姓關系緊張,10日晚,因百姓要求提高補償款,3位生產隊隊長被刑拘。漏油事件的背后仍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
僅今年上半年,陜北地區就發生10多起漏油事故。環保部門也已對相關企業采取了措施,如今年4月份,陜西省環保廳對漏油主體的兩家企業長慶、延長集團進行約談,并開出罰單。但沒想到“效果有限”,約談加罰單并未能阻止更加嚴重的漏油事故的發生。陜西省政府也因此被環保部警示。
事情的吊詭之處也正在于此,這邊從地方到環保部門,對于漏油事故并非沒有采取干預,那邊事故卻依然是“我行我素”。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據當地油廠一名不具名的工作人員介紹,漏油的原因總共分為5種,輸油管線的質量及老化問題,天氣、地質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管線破裂,人為破壞導致管線破裂,安全事故及內部人員的違規操作,及原油長時間腐蝕管道壁導致管道破裂。其中又以輸油管線的質量及老化原因占有較大比重。而在針對今年上半年漏油事故的調查中,調查中心也對外解釋稱,石油管道漏油事件頻發,一是因為輸油管線建設沒有達到國家標準,當地建設設計標準低,使用壽命有限;二是企業對環保工作不夠重視,管理不到位。
這兩種說法都將原油泄漏事故的主要原因指向了管道的質量問題,應該具有相當高的可信度。那么,問題來了,這些明顯存在著質量問題,未達到國家標準的管道究竟是如何被使用的?有說法稱,這是因為很多井場要求建設速度非常緊迫,兩三個月內就要求井場投產,再加上現在的井場建設隊伍的市場化,在選用輸油管道時勢必會選擇價格比較低廉的。這說法看似具有現實合理性,但建設快就意味著可以犧牲管道的安全嗎?市場化方式就意味著可以按照不達標的標準來設計?這之中是否存在著某些見不得光的貓膩?更值得追問的是,對于這些不達標的管道設計,相關方面難道不應該追責,而只是公布原因了事?
從既有的事故經驗來看,這樣的漏油事故本可以避免,成因中明顯具有人為因素。而縱容這些漏油發生,在導致浪費并污染環境的同時,也加劇了油田與村民之間關系的緊張。如一些人開始“靠油吃飯”,偷油倒賣原油,只要油井發生漏油的事就會和油田上的人要補償款,久而久之,爭議自然發生。村民的這種行為固然應該受到處理,但這種變化的發生,在某種程度上難道不是油田方面縱容出來的嗎?若管道維護和監管到位,偷賣原油的行為何以發生?若發生泄漏不是一味給錢私了,而是舉一反三,及時堵住漏洞,又何以出現村民坐等事故發生拿錢的荒唐一幕?
從漏油到污染,到賠償村民,再到部分村民等著漏油拿錢,而后因為補償問題發生沖突又驚動公安,這一連串反應,最直觀的體現了相關方面由于對事故處理不當而引發的蝴蝶效應。正常情況下,出現問題就應該及時止損,但在這些事故中我們只看到有關方面選擇了最笨、代價最高的方式。這樣的危機處理無疑為次生災害埋下了引線。
這些被村民形容為“多得數不過來”的漏油事故,看似只是小問題,以為出點錢就可以私了。然而,污染的土地不能私了,荒廢的責任更不能私了。任何大事故也都不是無緣無故發生的,而是都有著由無數小問題累積從而產生化學反應的過程。這方面的教訓難道還不夠多、不夠慘重嗎?
油田作為國企,本應在這類問題上表現出更多的示范作用。而不能仰仗著自己的“特殊地位”,將顢頇當個性,肆意妄為。最起碼一點,經由漏油事故所呈現出的相關方面的管理狀態和能力,顯然不符合一個現代企業的形象,更難以承載納稅人對國企的底線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