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經營報》報道,未來房地產稅征收有望通過劃定“豁免征收面積”的方式,確定房地產稅的起征點。即個人或家庭在豁免征收面積以內的住房,免予征收房地產稅。而“豁免征收面積”將根據地方住房情況針對性劃定,不會一刀切。此前有報道稱,房地產稅主體稅種或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在市場回暖后推進,具體稅率可能將由地方在中央確定的稅率區間內自行決定。
房地產稅如何設計,何時啟動,向為輿論場所關注。但是曾經的滬渝兩地試點,征收稅額幾可忽略不計,后續更多地區的實踐也就沒有了下文。最新消息顯示,房地產稅尚未形成成熟文本,因而兩年內不可能推出。
不過,房地產稅在當下已經發生了新的輿論觀,甚至可以說是道德指向。在反腐敗的高壓態勢下,任何有關樓市的政策,無論財稅設計還是監管層面的技術更新,如房地產信息聯網,如不動產權統一登記等等,人們寧愿將之和反腐敗聯系起來。從大眾輿論到基本民意,人們更愿意將之視為轉型正義,視為向腐敗亮出利劍。
客觀而言,這忽略了房地產稅設計的真問題。但民意所及的“假想敵”卻也不能忽視:樓市虛熱時代,民意最大的訴求是降低房價;反腐時代,樓市是權力和資本尋租的不當利益淵藪之一,通過征收房地產稅自然能讓不當利益獲得者付出代價。這體現了公眾對市場失序的不滿和貪腐與資本不當分肥的憤恨。而且,房地產稅如果設計得當,地區可起到調控樓市和抑制腐敗的作用。
但房地產稅設計的真問題并非如此淺嘗輒止,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簡言之,房地產稅設計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因而必須兼顧市場公平和多維度的利益博弈,以達到既利國家又穩市場又不至于引發社情過度波動。
必須厘清房產稅和房地產稅的概念。簡言之,對一套房子征稅,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則是房產稅,如果按照評估價值則是房地產稅,評估價值里包括了地價。房產稅是為了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通過付出稅收代價來抑制投資投機性炒房,房地產稅則不是為了調控。按照頂層設計,本來全國要擴大的是滬渝兩地的房產稅試點,目標是取消房產稅征收,建立房地產稅征收制度。
對公眾而言,他們對于復雜的稅種沒有興趣,他們關心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且,經過過去十余年的樓市風云,大多數中國人都擁有了自己的住房,有些甚至有了二套房和三套房。他們最擔心的是未來房地產稅征收是否變成對民眾財富合法的“褫奪”,對所擁有的合法不動產產生不安全感。因而,這一稅種如何設計,還需最大限度地征求各方民意,以求達到各方利益平衡。
必須指出的是,財稅體制改革不是突出國家主義的財政功利性,而是理順市場公平和實現社會正義并均衡社會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