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巴迪、寶馬、哈雷……幾輛價值不菲的摩托車剛剛聚集在西安曲江寒窯橋上,就被守候多時的交警控制。18日晚,5名男子因涉嫌飆車被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曲江大隊留置調查。(7月20日《華商報》)
深夜飆車,自然很容易被認為是“財富作孽”。因此,這類事件也極易被標簽化處理?!?名男子因飆車被調查”,實在算不得新聞,但因為冠之以“拆二代”的身份,事件的顏色立馬就發生了神奇的逆轉。
“拆二代”這個詞是相當曖昧的,它可以指向備受詬病的高房價,也可以指向先賦因素導致的階層斷裂,還可以指向迥異的生存價值觀?!安鸲濒[事的刻板印象一旦形成,民意自然就會口誅筆伐于拆遷補償制度——你看,要是沒有拆遷,就沒有巨款;沒有巨款,就沒有豪車;沒有豪車,就沒有飆車……這樣的詰問,似乎快要忘了強拆強征時,也是自己主張了市場化補償的理性聲音。
從來只有好的制度與壞的制度之分,而沒有好的財富與壞的財富之別。城市就像個大工地,拆拆建建,因拆遷安置而一夜暴富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征地了,就該要補償,至于補償多少,會不會成為人生慵懶的“添加劑”,無可原罪,亦無權操心。領了補償款就是“拆二代”,這個帽子也太大了點,其間傳遞的價值貶義,耐人尋味。第一,個案與普遍性的社會現象,不是一個概念。不能因為三五個人飆車,就要對領了拆遷補償款的“二代”污名化處理。第二,據新聞稱,“交警經過調查后,其中2人是80后,3人是90人。他們大多是附近的‘拆二代’,衣食無憂,有固定的住所,沒有正當的職業?!笨偣簿?個人,還不確定個個來自拆遷家庭,更不確定這豪華摩托與“拆”字間的邏輯關聯,貿然放大“拆二代”的身份標簽,合適嗎?
人是群居動物,三五成群地唱歌也好,喝酒也罷,都是再正常不過的現象,實在沒必要上升到群體視角去反思。比如飆車的是男孩,是不是可以得出“男人有錢更容易變壞”;而飆車的是80、90后,難道還說明“道路交通違法以80、90后居多”?
個別現象放大成群體特征,個人體驗夸張成群體感情。這種可疑的表達范式,似乎有擁躉漸多的趨勢。幾個孩子飆車,非要總結成“拆二代”;幾個人看小品不爽,非要說傷害了“民族感情”……動輒熱衷于群體性反思與批判,這究竟是怎樣的“理性”在作祟呢?什么時候我們習慣了就事論事,什么時候我們找到了公共事件與尋常個案之間的分寸感,也許輿論資源就更能優化配置,而公共情緒,才不至于成為被標簽牽著亂轉的一只寵物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