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湖北遠安,國土資源局下轄單位盤古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辦公樓院內一處墳墓頗為吸引眼球,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據悉,因搬遷墳墓補償費用問題,家屬與管理站兩方未達成一致,該墳墓一直“被釘子”至今。(3月18日 《新京報》)
威嚴的政府機關,Duang的一下,冒出一個“釘子墳”,無論怎么看,都非常的不協調。一方面,對機關而言,墳塋的凄涼不僅與機關人來人往的辦公環境不匹配,加之家屬上墳時,放炮、啼哭,也影響機關的正常辦公。另一方面,對墳主而言,祭祖要先過保安關,不僅不方便,心理上也難以承受。因此,讓墳墓盡快搬走,應是一個雙贏的選擇。
可為何墳塋成了“釘子墳”呢?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補償沒有談攏。與所有拆遷一樣,補償款的協商,都是一個拉鋸戰。有時雙方甚至采用一些行為藝術,倒逼對方就范。“釘子墳”就是拉鋸拆遷的一個注腳。更重要的是,家屬在心理上沒有過關。國人講究入土為安,人們都不愿意為已故的先人們換個安眠之所。因此,墳主即使心理上都認同拆遷,可依然不敢隨意“驚擾”祖上。
然而,項目建設不等人,機關單位也不能總是“居無定所”。于是,“釘子墳”Duang的一下就應運而生。目前,很多人認為,出現“釘子墳”是機關單位,沒有力度、沒有威嚴,不果斷的體現,筆者并不這么認為。首先,出現“釘子墳”,說明有關方面沒有強拆。其次,在墳墓上有花圈、鞭炮等祭拜品,也證明該單位沒有因為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就阻止墓主進入,倒逼其就范。這充分顯示了涉事單位的包容與大度。
機關單位出現“釘子墳”,也是文明拆遷的坐標。相比半夜拆遷、暴力拆遷、下崗拆遷等壞的范例,“釘子墳”看似相關單位不作為,實際上卻是一個理性的選擇,給我們做出了一個文明拆遷的典范。隨著城鎮化的深入,越來越多的小城市會不斷的向郊區擴張,“釘子墳”的問題,也會越來越普遍。如何讓協調發展與習俗的關系,城鎮化與農民利益的矛盾,也許“釘子墳”是一個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