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網曝如皋市女民警家屬泄露李易峰、楊洋兩位藝人身份證的隱私。9日,江蘇如皋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對外通報,經初查,涉事人員系該局民警女兒(14歲)。目前,該女民警已被停職。(7月10日《現代快報》)
公民身份證信息,居然可以掌握在民警家屬手中,偶然曝光的明星隱私泄露事件,不經意間讓我們窺見到公安信息系統及其管理的脆弱。更脆弱的,則是公民的隱私權利。公民電話等個人信息泄露商用的信息早已不是新聞,各種廣告營銷電話不絕,擾民至深。只不過,人們未曾想過,公安系統的信息,居然也能被非工作人員輕易拿到,并且通過社交媒體進行傳播。
姑且不談當事人年僅14歲,不具有刑事責任年紀,但僅僅讓涉事女民警,即當事人的母親停職是遠遠不夠的。一個事關公民信息機密的空間、場域,以及相關軟件內容的查詢,怎么就可以讓非工作人員得以接近、使用?這必然與公安信息系統的管理漏洞有關,并未樹立嚴格的保密意識,也并未建立起保衛信息安全的機制所致。如今公民信息被曝光,只不過是將環節監管漏洞展現了出來。
而將公民信息系統視為自己掌握的權限和私人力量的時候,則更會對社會造成不小的傷害。比如河南鹿邑縣一個派出所長,因為有人不斷舉報他而威脅當事人說“再舉報就注銷你戶口”,一些地方的公安官微,不時出現雷語、罵人等情況。官微言論與信息系統管理關系不大,但折射的卻是一些地方的公安機關在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方面的懈怠,責任上的無意識。
民警家屬,即便是尚未成年的小孩,照樣應該在規則的線外,做到不越矩。即便14歲的小孩不懂得私自將公民信息盜用并進行傳播屬于違法犯罪的行為,作為民警的母親也應該對其進行起碼的教育,而整個公安信息系統更應該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根本與機密信息無緣相遇,真正讓安全成為一種穩固的可靠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