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撫養費問題上,要想得到輿論和公眾的支持,最急需解決的還是社會撫養費的使用,亦即如何把已經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的去向向社會公開,對需要繼續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提出使用的目標和計劃,以此來打消輿論和公眾對社會撫養費問題的質疑。
據媒體報道,在國家衛計委日前舉行的例行發布會上,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社會撫養費”作為維護生育秩序的手段,從目前的情況看,仍然有存在的現實需要。該負責人同時表示,國家衛計委在對《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進行一些修改后,將上升為國務院條例。
條例也好,辦法也罷,抑或上升為立法層級,都不是公眾所最迫切關心的。公眾最希望知道的是,社會撫養費都是如何使用的。
雖然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社會撫養費的征收難度很大,征收率也不高。但是,按照相關專家的推算,全國每年征收的社會撫養費規模仍然可以達到200億左右。也就是說,就一項收費來說,已經是不小的規模。問題在于,這項收費到底被用到了哪里?有沒有對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產生積極的影響?是否存在不規范使用的問題?對此公眾并不知情,政府也未必知道全部情況。
從國家審計署2013年對甘肅等9省市下屬的45縣社會撫養費審計調查的結果來看,無論是征收還是使用,都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特別是使用方面,挪用、浪費以及用社會撫養費亂發工資、福利、補貼、私設“小金庫”、大吃大喝等方面的現象仍然相當嚴重,有的甚至被貪污私分。相反,這些年來,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有關方面,都沒有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過認真調查和審計,更別說認真摸清究竟存在多大問題了。
也正因為如此,在《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57號)實施整11年之際,北京、山東、廣東、上海等地的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于審計事項。而這也非首次,此前,浙江律師吳有水已經致信31省份計生、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預算等相關信息。
這也就意味著,對社會撫養費的征收,輿論雖然也有質疑,但尚未提出根本的否定意見。但是,對社會撫養費的使用,社會各方面卻很不放心,并期待有關方面能夠拿出調查和審計的詳細數據,如實公布,說明社會撫養費的使用情況,而不是任由相關政府職能部門自由支配、隨意支配、胡亂支配。
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本來目的,除對“超生”行為形成一定的經濟制約之外,最主要的還是解決“超生”帶來的社會問題,一方面維護對遵守計劃生育政策者的相對公平,同時相應減輕財政負擔。而如果社會撫養費變成了部門利益、部門福利、部門“小金庫”,社會撫養費就完全失去了其本來的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在社會撫養費問題上,有關方面對作用的認識還是比較全面和深刻的,也是能夠講得圓講得透的。但是,對社會撫養費在征收、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就講不清、講不透了,尤其對如何防止問題的發生,就更是套話空話連篇。如此一來,輿論和公眾還怎么可能放心得下社會撫養費問題?又怎么可能支持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呢?
所以,在社會撫養費問題上,要想得到輿論和公眾的支持,最急需解決的還是社會撫養費的使用,亦即如何把已經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的去向向社會公開,對需要繼續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提出使用的目標和計劃,以此來打消輿論和公眾對社會撫養費問題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