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省政府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意見》后,6月8日記者獲悉,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隨即發布了“13條措施”,包括了擴大公積金貸款額度、擴大公積金提取范圍、取消部分貸款成本費為貸款人“減負”等多個細節。如此“大力度”有力地促進了我省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6月9日《蘭州晚報》)
公積金是塊大蛋糕與唐僧肉,由于監管失范,某些地區的公積金因此頻遭挪用,讓國民連呼“傷不起”。在媒體的介入下,一些地方加強了對公積金的監管力度,提高其使用的透明度,同時對某些不合理的規定進行必要的修改,這無疑是民眾所樂見的舉措。
為了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很多地方政府出臺了各種措施,而甘肅的“13條措施”讓我們頓覺眼前一亮,很多做法契合了民眾的需求,堪稱接地氣之舉。在所有新政的條款中,筆者更感興趣的是與普通老百姓息息相關的問題,這就是擴大公積金提取范圍,具體說來,職工每年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消費(包括物業管理和水電暖等費用)。
這個新規看似平常實則蘊含深意,我們注意到,隨著經濟高速發展,老百姓的住房條件已經逐步得到改善,不僅實現了居者有其屋,而且人均面積也有了長足的進步,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公積金繳存的目的不再是為了滿足購房之需,因此,作為相關主管部門必須從現實國情出發,了解老百姓的愿望與需求,在公交金的使用上,必須尋求新的突破,而物業費、水電費等可以從公交金賬戶開支,不就是與老百姓需求相吻合的最佳結合點嗎?
在很多人不再通過公積金貸款買房之時,公積金的使用范圍必須有所擴大,這是一種新情況、新特點,作為公積金政策的研究、決策部門,必須與時俱進,找準定位。總之,社會需要正能量,老百姓更是期盼正能量,現在這種正能量就在我們身邊,甘肅省做到了,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有所啟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