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社會撫養費是政府對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當事人征收的一筆費用。就是說,誰超生,誰來交。要交多少,是按照超生胎次、收入等情況來定。但是,在河南鄧州市劉集鎮,卻有村干部反映,每年社會撫養費交多少,是鎮里攤派下來的任務,收不上來這么多,就要由村干部墊付。(5月11日央廣網)
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說白了,就是對違反我國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實行“錢幣”懲罰,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比如,2014年2月7日,張藝謀夫婦就因為超生向無錫市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繳納社會撫養費7487854元。可見,名人也不例外。在我們國家還沒有廢止社會撫養費的條件下,對違反計生政策家庭施以罰款在法律框架之內。然而,河南鄧州劉集鎮卻每年都給村里的社會撫養費定指標、定任務,而且完不成任務由村干部墊付,就和社會撫養費征收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河南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征收數額依據生育胎次、當地人均收入、個人實際收入等來確定。鄧州市劉集鎮卻每半年會給各村下達一個征收數字,遵循的“按人頭分”的原則,不對轄區超生戶進行摸底核查,更不管有無有超生的,要的就是“錢”,這種做法持續了多長時間,不得而知。但新聞中講到,2011年就曾有媒體曝光,鄧州市計生部門發“紅頭文件”給各鄉鎮下達征收社會撫養費指標。按說有了媒體的曝光,該市計生部門應該立即改錯,并對各鎮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進行督查。但時間又過了4年,劉集鎮攤派社會撫養費的事情又站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這絕對不是偶然性事件。其他鎮怎么征收的?鄧州市計生局又在其間扮演了什么角色呢?要辯解自己毫不知情,絕對不可能。
2011年,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進一步規范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不得向鄉鎮、村或個人下達社會撫養費征收指標;而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相關規定,村民委員會是配合做好征收工作,但并不應該是征收主體,也不得將征收社會撫養費情況同單位或個人利益掛鉤。劉集鎮卻毫不理會通知精神,對社會撫養費進行攤派,對完不成任務的要求村干部墊付,實則是對行政權力濫用,是胡亂作為,相關人員必須接受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