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廣州12區市集體公布2012年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開全國之先河。截至昨日天河區最新公布了相關數據后,廣州已有8個區陸續公布2013年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情況,分別是白云區、海珠區、花都區、越秀區、番禺區、荔灣區、黃埔區、天河區。新快報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僅廣州8區去年征收的社會撫養費達8.22億元,就比2012年全市征收的4.75億元勁增73.05%。
8個億的巨額社會撫養費究竟用到哪兒?多區計生部門回應稱,社會撫養費上繳國庫后,再統籌用于本地區各類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支出。至于賬目收支明細,依然不明了。
盤點
3區征收均過億 天河增幅達420%
根據8個區征收情況,目前白云區以1.96億元暫居榜首,該區2012年也以1.18億元“奪魁”。而天河、海珠分別以1.65億元和1.17億元位列次席和第三席。這也是廣州市截至目前社會撫養費征收過億元的三個區。
從增幅來講,天河區凈增1.33億元領跑全市,增幅達到420%。而海珠、越秀和荔灣三個區增幅都超過220%。實際增長金額方面,天河、海珠、白云分列前三,分別達到1.33億元、0.86億元、0.78億元。
截至記者發稿時,蘿崗、南沙、從化、增城4個區的尚未公布2013年征收情況。其中,南沙區承諾今天公布,而蘿崗區則表示本月內公布,其他兩區尚未給出時間表。
原因
為上戶扎堆繳費致罰款激增
去年社會撫養費激增大多是因為征收基數,即各區人均年收入的增長。例如,天河區2013年征收基數為39068元,比2012年35376元增加3692元;越秀區2013年征收基數為38722元,比2012年34901元增加3821元;其他各區增幅也在三四千元左右,基數漲幅在10%左右。
通過對比公開數據發現,廣州8區去年社會撫養費征收比2012年最低增幅也有27%。假設各區超生人數維持在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征收總額激增必然還有其他重要原因。
對此,征收金額和增幅均居全市前列的白云區計生部門解釋,因為《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很多以前違法超生的市民以為在2013年8月1日以后小孩戶口不能入戶或者遷入廣州了,所以都趕在2013年8月1日前繳納社會撫養費。
此外,也與執法和宣傳力度加大有關。因為該區2013年開展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使用專項檢查行動,區人口計生局組織各街鎮對往年的案件進行了清理清查,對應繳未繳的積極進行催繳,對到期未繳的積極移送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用途
各區自收自支不存在“專款專用”
對于公眾最關心的8億元社會撫養費的去向問題,廣州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社會撫養費屬財政專戶管理,實際支出都是由各區(縣級市)自主確定,都是各區自收自支,不經過市里。
昨日,黃埔區人口與計生局負責人回復記者,該區社會撫養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當地財政統籌使用。即實行“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所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由當事人持“廣州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通過銀行直接上繳國庫。社會撫養費上繳國庫后,作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連同其他財政收入一起,統籌用于本地區各類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支出。
而花都區計生部門解釋,社會撫養費收入與支出脫鉤,不存在對應關系及“專款專用”問題。該局所需經費由區財政予以保障,納入財政預算。白云區計生部門也給出類似的解釋。
亂象觀察
公布格式缺乏規范 公開時間也未強制
新快報訊 記者翻查已經公布的各區2013年度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的網頁發現,最早公布的是黃埔區,在4月23日該區已在官網掛出相關通告,兩天后荔灣區也進行了公布,最集中公布的是4月30日,越秀、海珠和番禺同在這天公布。而增城市雖然還沒有公布,但在8月8日一個會議通報中公布了今年1至7月全市共征收社會撫養費為6703.71萬元。
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各區公布的格式、征收依據各有差別。就格式而言,最精簡的通告是天河區的118字,花都和黃埔區公開的通告也只有200多字,其余各區的報告在七八百字之間。造成格式差別的主要原因是天河、花都和黃埔區并沒有列明《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詳細條例。
此外,各區的通告中提及的征收依據也有所差別,依據闡述最詳細的黃埔區在通告中列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五項,而白云區和天河區只分別列出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一項。
為何會出現如此亂象?記者從市區兩級相關部門了解到,盡管今年初便已明確提出要公開2013年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情況,但卻一直沒有統一相關規范內容格式、公開時間,因此目前各區的公開方式都可以說“并無違規”,甚至連仍未給出公開時間表的從化市和增城市,均不存在“逾期”公開的問題。
各界聲音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
“只公布征收總數沒有太大意義”
新快報訊 “三公都曬得越來越細,越來越規范,社會撫養費為什么還要遮遮掩掩?”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認為,在社會撫養費去向和細化款項無法明確之前,只公布征收總數沒有太大意義。他建議,除了應明確規范公開的時間和格式外,費用征收金額應細化公布到街鎮級,還要列出違反不同計生條例的人次和分別征收款項。
對于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韓志鵬則認為統籌到區財政管理不妥,應該獨立核算專款專用。“社會撫養費應該首要用于救助失獨老人,比如利用社會撫養費建失獨老人院。其次,這筆費用還能用于養老事業、特別是空巢老人保障方面”。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稅系主任林江則表示,要討論社會撫養費的用途,前提要明確所謂“社會撫養”的范疇和定義,“社會撫養最直接的領域是基礎教育和基礎醫療方面”。不過他認為,目前政府已出臺單獨二孩政策,“超生罰款”的名目已逐漸站不住腳,社會撫養費征收理由必然愈發受質疑,“超生的小孩也是由其父母撫養成長,參加工作后還會成為勞動力資源;說超生攤薄了社會資源這個假設根本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