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億元的土地差價進了誰的腰包?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塔子湖躍進村民李連(應采訪對象要求,此為化名)兩年來一直在追問這個問題。李連追問的20億元土地差價,是躍進村2010年底掛牌成交的兩塊面積29.61公頃土地與臨近村新春村2011年初掛牌成交的兩塊面積27.42公頃土地之間的差價。(法制網4月7日)
土地征收是城市發展過程中必然經歷的一環,也是存在于各國的普遍現象。競拍是遵循市場規律,遵守“等價交換”原則的合理合法土地交易方式。按理說,采用競拍方式實現的土地征收價格應該符合雙方的真實價格意愿,但在躍進村的土地征收中,卻出現讓人十分疑惑的近20億元差價。
面對近20億的土地差價,村民滿心質疑,民眾看到這樣的新聞,也是疑惑重重。其一躍進村的土地29.61公頃相比新春村27.42公頃的土地,面積上要大些,其二兩村地理位置臨近,躍進村甚至比新春村更具地理優勢,其三兩村土地摘牌時間上間隔不過幾個月。在這樣的對比下,怎么看都覺得躍進村的土地應該有個“好價錢”。但事實卻很“殘酷”,兩村的土地差價竟然高達近20億元。
如此差價,緣何而來?江岸區城鄉統籌辦、塔子湖街道等回應否認躍進村地塊遭人為壓價,指出差價原因為躍進村地塊是底價成交,而新春村地塊則經過了多輪競拍而致其價格較高。兩村地塊的地理優勢一目了然,面對躍進村這塊白花花的“肥肉”,地產商們卻演繹出一場“眾人皆醉,我獨醒”的“無一競拍”大戲,廣大觀眾表示“真是醉了”。
一邊是官方對于“惡意壓價”的否認,和對土地競拍合法合規的陳述,一邊是土地征收涉事的三名村干部的違法處罰和黨紀處分。看到這樣的場景,民眾有點糊涂了,既然一切程序合理合法,為何違法違紀行為卻是“赤裸裸”地存在。既然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接受方已經“進去”了,那行賄方又在哪里呢?
“城中村改造是一系列復雜的改造過程,包括企業改制、村民改身份、村改社區等。”這些復雜的城市建設工作民眾們著實不懂,但是“等價交換”、“貨比三家”卻是生活常識。土地也是商品,交易價也必然要遵循市場規律。兩村的土地差價已經存在,但存在了并不表示就是對的。問題出在哪里,村民們需要一個說法,民眾也想解開心中疑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