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很多地方都在推進城鎮化,不少進城務工的農民也希望把農村戶口轉成了城市戶口,“農轉城”,變成城市人了,就可以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樣的養老、醫療、教育等方面的待遇。這本該是件好事,可是在云南的一些地方,記者卻發現,當地一些農民提起農轉城,卻有著說不完的煩惱。(3月23日央視《焦點訪談》)
云南省墨江縣路水井組,這里地處山區,非常偏僻,距離鎮上和縣城30多公里,沿途山路崎嶇,當地村民主要以種烤煙、茶葉和傳統的養殖業為生。村民們擔心失去土地,并不愿意“農轉城”。于是“自愿”變成了強制,每家最少要轉一個。就這樣,老年人的農業戶口被注銷后,派出所寫上了“農轉城”字樣,但轉戶后的老年人還依然生活在農村。這種原地不動的轉法,戶籍民警稱之為“建制鎮轉戶”。然而,那些鄉鎮和村莊的面貌真的改變了嗎?為什么面貌依舊的云南農村就能讓農民就地實現城鎮化呢?
讓廣大農民朋友不理解的是,《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中特別強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選擇,因地制宜的原則有序推進。也正因為如此,推行“農轉城”工作中的基本原則和前提就是農民自愿。可是在云南為什么就成了違背農民意愿的強制性農轉城?而且,公安派出所又是那樣積極地配合政府官員弄虛作假?難道,公安部門對于農轉城就沒有任何嚴格的規定嗎?
按照公安部門的戶籍管理規定,原本應當由農民自己向派出所申請、按手印的程序,為什么僅憑村民小組長一個人的簽名就能包辦一切?如果我國的城鎮化進程能向云南這樣簡單粗暴的方法實現,億萬農民一夜間就可以由農民變成城市居民。但是,這樣虛假的農轉城戶口對于農民來說,又有什么實際意義?
如果我們的城鎮化變成某些地方官員的虛假政績工程,那是極大的悲哀;如果城鎮化變成農民失去土地,讓更多的鄉村干部利用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從中漁利和貪污腐敗,那更是黨紀國法難以容忍的犯罪行為。
然而,在云南各地虛假的城鎮化竟然是從省里由上到下用數字化進行逐層分解的。利用這種簡單的強制辦法,就敢公然違背中央的規定,并違背農民自己的意愿。這叫什么城鎮化?難道,讓農民手里擁有兩個不同身份的戶口本就能證明他們已經達到城鎮化標準了嗎?
我們黨的執政理念是“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和“群眾利益無小事”。但是,云南省卻使用了截然不同的執政方法,這種嚴重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作風沒有得到根治,反而更加變本加厲了。
我們黨在全國各地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前,習近平總書記就提出了“正衣冠、照鏡子、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就是要各級地方黨員領導干部結合實際找差距,深入聯系群眾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也就是說,各級領導干部的工作到底是不是堅持了黨的實事求是原則,群眾滿意不滿意,要讓群眾來評價。群眾滿意的就堅持,群眾不滿意的就要堅決糾正,絕不能利用手中權力損害群眾利益。也就是說,我們黨的群眾路線就是要更好地實現自己的宗旨,要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轉化為真正的實際行動,而絕不是標語和口號。
如果云南的各級地方官員能進行換位思考,真正從農民的角度和利益出發,就不會做出這樣不仁不義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決定;如果該省各級官員能真正從思想上和組織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也不會做出違背農民意愿的虛假農轉城決定。
城鎮化工作更需要走群眾路線,更需要各級領導干部放下架子,深入群眾,緊密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開展城鎮化工作,而且更應該遵循“視群眾為親人,問需于民;視群眾為老師,問計于民;視群眾為裁判,問效于民”的工作方法,充分發揚民主,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工作作風。
對于在城鎮化工作實踐中弄虛作假的行為,必須按照黨紀和政紀嚴厲問責,對于在城鎮化工作中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必須嚴懲不貸,不管涉及到哪一級領導干部都要一視同仁,絕不心慈手軟。必須用高度的責任心,堅決維護黨和國家政策與法令的權威。只有這樣,農民的城鎮化權益,才不會被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所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