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省環保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暫行辦法》,今年起,我省對各市(州)實施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制度,每年初都發放500萬元治霾激勵資金,年終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市(州),將分檔扣收預下達的激勵資金。(3月22日中國新聞網)
當前生態保護問題已經成為了當前人們關注的焦點,同時前不久柴靜有關霧霾的宣傳片曝光網絡后,更是引起了大家對于環境的關注,對治霾的關注。近年來,各地政府為了能夠治霾成功,為了還回藍天白云,也可謂是“蠻拼的”。簽訂“軍令狀”落實責任等等,但是最終還是效果不佳。
日前,四川出臺《四川省環境空氣質量考核激勵暫行辦法》,年初發放500萬的獎勵資金,再根據年終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分檔扣收獎金。這樣的方式打破了一貫的目標任務“壓擔子”的做法,可以是既給壓力,又給動力,雖然只是換了一個方式,但是效果卻更加明顯。因為事先發放的激勵資金猶如送進嘴里的“口香糖”,誰還愿意“吐出來”?所以這更加有利于各地方落實好責任。
但是依靠獎勵的方式,一些網友也不持樂觀態度。因為當前治霾工作確實有一定的困難,而且是一個系統而龐大的工程。其實在四川出臺獎勵機制的背景下,我們探討的不應該是獎勵是否會讓治霾取得極大的成效,而是應該期待獎勵機制是否會讓治霾責任落實更加有效,就算是推動治霾的路上是一小步,那么也算是實踐了可取的辦法,就應該值得點贊。
獎勵機制是否起到效果,關鍵要看考核是否公平。如果年終考核還是不能逗硬,還是“搞平衡”,那么效果定會大打折扣。所以在筆者希望在考核時,一定要制定標準,嚴格執行,真正對各地方的工作效果做出公平的評價,如此才能發揮出激勵機制的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