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向媒體反映,快速公交2號線管莊站南側一公共垃圾點內,有人長期焚燒垃圾,現場不僅煙熏火燎,還多次引來消防官兵到場撲救。4日,記者在現場看到,一間高3米,面積近20平方米的公共垃圾點內,大量生活垃圾陰燃不斷。
焚燒垃圾,不僅污染空氣,還會造成火災隱患。居民表示“見一次舉報一次”,是深受其害后的無奈選擇。然而要使焚燒垃圾的情況得到根治,就得找到問題的“根”。
居民反映,每天早上燒垃圾的,不是別人,正是環衛工人。他們這樣做無非是圖省事。而垃圾可以天天焚燒,暴露的是環衛處工作的失職,對環衛工作疏于管理和監督。
根治焚燒垃圾,重在追責監管者。在受理居民舉報的同時,相關部門應追根溯源,追究環衛監管單位的責任。當焚燒垃圾幾近于“惹火燒身”,監管就不會缺位,垃圾清運、處理,就會按規矩辦,沒人再敢隨意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