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下發《關于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及《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將北京通州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根據方案,通州將推進積分落戶政策,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2月6日《京華時報》)
破除戶籍壁壘,讓戶口隨人口自由流動,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標志之一。北京通州將試行“積分落戶”新政,將優秀的農民工吸納為真正的城市居民,其積極意義在于,有力推動城鎮化發展進程,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轉移;同時,也將激勵廣大農民工在城市遵紀守法、熱心公益、服務社會、愛崗敬業、奮發有為,穩定和完善城市勞動就業市場,優化企業員工隊伍和人才結構。可以說,這是一項利大功高的惠民政策,值得期待。
然而,任何一項新政的推行,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實行“積分落戶”,是一項系統工程,事涉城鄉,事關廣大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因此,盡管農民工大都希望參與“積分落戶”,盡快融入城市,但不可急于求成,更不要產生疑慮。正所謂“好事多磨”,要把這項政策辦實辦好,真正體現公平和正義,除了信息公開透明之外,尚需制定相關的配套措施,確保穩妥實施。可見,實行“積分落戶”,善政尚須善為。
首先,必須確保制訂的評分細則公平合理、可操作性強。農民工要想落戶城市,積分起決定作用。因此,要科學編制評分項目及評分標準,最大限度地體現、兼顧和維護大多數人的基本利益,避免設置帶有歧視性色彩的門檻。同時,在操作過程中要公開透明,杜絕因人為因素影響公平。特別是,要實行城鄉聯動,切忌城市“一頭熱”。讓農民工落戶城市,可以說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涉及戶籍調整、土地流轉、住房變更、子女就學等重大民生問題。
因此,必須城鄉一起同謀劃、共實施,走好城鄉聯動這步棋。關鍵是,要做好農民工落戶城市之后的跟進管理工作,事前制定好相關規定及管理細則。比如,一旦有農民工入戶城市,原戶藉所在地要及時取消其農業戶口,避免其成為“兩棲人”,即同時具有農民和城市居民雙重身份。又如,農民工落戶城市之后,應及時對其承包的土地進行依法處置,實行正常流轉,嚴厲杜絕土地非法轉讓、交易和土地拋荒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再如,農民工落戶城市,應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社會地位及福利待遇,切莫把他們當成“偽市民”,另眼相看,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