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梳理了一些地方的“保障房不保障”的現狀。比如,陜西省制定了建設21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計劃,但在目前已竣工的91萬套中,空置總數達到10萬套。河南省審計廳數據則顯示,由于生活服務設施配套不完善等原因,河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中有2.66萬套空置超過一年,2914套保障性住房被管理部門或保障對象挪用于商業經營、辦公、拆遷周轉、職工宿舍等其他用途。
實際上,上述保障房問題并非始于今日,而是在保障房開建時就存在。其中最嚴重的問題,就是許多地方在規劃布局時,總是把保障房建在離城市中心較遠、交通不便、配套設施缺乏或建設嚴重滯后的區域。不僅如此,在保障房設計上,因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而造成的使用功能低下,幾乎成為保障房的普遍問題。從媒體以往揭露出的問題看,保障房的工程質量也常常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對保障房的設計、施工、監理、驗收質量敷衍了事,把關不嚴。
此外,“房等人”的現象之所以在全國各地普遍存在,就是因為有關保障房的政策、機制以及保障范圍、保障方式等問題還沒有得到真正解決,致使在保障房的分配、運營和管理上難有定規。加上社會征信體系建設的滯后,使得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由此加大了核定保障房申報資格的難度,導致一些地方出現了騙租、騙購的情況。
不過,所有上述在保障房建設與申請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都并非不可解決的頑癥。一些地方在保障房方面出現的問題,其實還是政府的責任問題。保障房建設是中央政府考核地方政府官員政績的一項硬性任務,開工數量和竣工數量都有明確而具體的指標要求。在這樣的硬性指標面前,許多地方官員把保障房這一民生工程當成了政績工程,在保障房建設中只追求開工數量和竣工數量,并以此作為政績上報。至于竣工之后的保障房分配,以及保障房的設計、規劃、基礎設施配套等問題,則因為并沒有被列入保障房建設任務的相關指標,而被排除在政績之外。這正是保障房大量空置,出現“房等人”現象的重要原因。
保障房大量空置,不僅造成浪費,也使民心工程成了“鬧心工程”。正如專家所言,出現大量空置保障房的地方政府,必須有勇氣直面這一問題,在選址、配套設施建設、財務、申請保障房家庭等方面實行公開,接受民眾監督,讓民眾在保障房建設中享有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關鍵在于,保障房建設不能以房為本,而必須以人為本。政府官員的政績單子上,開工量、竣工量的指標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應當把實際解決了多少戶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作為主要指標,這樣才能讓民生工程真正成為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