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區發改委工作人員:文化古城的建設會給一個城市帶來極大的經濟和社會價值,但在歷史文化街區的復興過程中很多都是靠政府進行投資。請問李津逵教授,政府在這個過程中有哪些扶持和調控的方法可供借鑒?是否有案例可供參考?
李津逵:文化古城保護必須有政府參與,但政府出錢就要出得明白,要把錢花得有效率,花得公平,花得正義,同時應該盡量辟出空間向公眾開放,因為這是全社會的文化遺產。
香港政府推出的“活化歷史建筑伙伴計劃”, 通過與民間合作,使多棟歷史建筑重獲新生,在保留歷史的同時讓陳舊的建筑繼續創造收益。其模式值得很多城市借鑒。
所以,政府花錢復興歷史文化街區,首先應該開辟一定空間向公眾開放,讓普通百姓可以享受這個空間。第二,要讓投入的錢更有效率,應提出標準對公益、風險和影響力進行評估,讓政府投入的錢用在刀刃上,撬動全社會關注并投資曇華林。
張幼云:政府對歷史街區發展的經濟投資不僅僅是為了資本再產生資本,還要產生社會效益、文化效益和影響人的精神層面,更應關注人的成長,因為新型城鎮化的出發點和歸宿是人的城鎮化。所以我覺得曇華林歷史文化街區的復興,不能僅從短期的經濟收益的多少來考量,更要結合社會、文化、生態、文明等領域予以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