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8日從財政部獲悉,為促進養老和健康服務業發展,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全額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
兩部門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公布減免省級設立的涉及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對養老機構提供養老服務也應適當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對本地區出臺涉及養老和醫療機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取消違規設立的各類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