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揚州市人社局獲悉,省政府根據揚州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企業職工工資、社保狀況,同意該市從明年起將市區最低工資標準類別從二類地區調整至一類地區,所轄縣(市)類別從三類地區調整至二類地區。
這是繼泰州去年將最低工資標準類別上調一個檔次后,蘇中地區又一個城市主動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類別,明年起,蘇中三市(泰州、南通、揚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將全部與蘇南看齊。
目前江蘇省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一、二、三個類別。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排在上海、深圳、廣東之后,浙江、北京之前;二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80元,排在湖北、山西、遼寧之后,安徽、江西、河南之前;三類地區為1100元,低于廣西、陜西、四川和甘肅等地。目前蘇州、無錫城鄉均實行一類最低工資標準,南京、鎮江、常州與蘇中的南通、泰州一樣,市區實行一類工資標準,郊縣實行二類標準。三類工資標準主要集中在蘇北一些農業縣。
專家指出,最低工資標準具有“風向標”作用,蘇中地區工資標準類別的“跳級”將帶來一系列放大效應。比如可增加地區招工、引才的吸引力,地方失業人員的失業金也將水漲船高。另外,無論是企業制定來年的工資增幅,還是勞資雙方協商工資,每年的最低工資標準都是重要參考依據。對一線勞動者來說,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還意味著加班費的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