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白云區太和鎮某小區的住戶說,現在垃圾回收很方便,打一個電話就有人上門回收。該小區引入再生資源公司進駐,方便了塑料、玻璃等物品回收和交售。打個電話,舊家具就可“出門再生”成為現實。(9月12日《羊城晚報》)
垃圾分類的好處已無需贅述。廣州試點已久,但在如何提高居民積極性、形成長效機制不反復等方面,還面臨許多難題。從日本推廣經驗和我國臺北推廣經驗來看,相比硬件設施等方面,要促使市民形成牢固的自主分類意識確實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筆者認為,其中最大的原因,可能還是居民們哪怕知道分類的好處,但還是欠缺一點激勵,對于分類后的處理方式也不甚了解。因此,居民們很容易覺得自己費時費力,卻沒有什么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效。
這樣的妙招顯然能提高居民積極性,首先,專人收垃圾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居民所需要付出的勞動,自己分好類后,只需擺在門口,大件家具等更可坐等上門。垃圾分類與叫個外賣一樣省事了,居民的抵觸心理、畏難情緒也就弱了。其次,一些有回收價值的垃圾,還可直接由回收公司與居民交易,既保護了環境,又能換來一筆收入,盡管金額不大,總是一種鼓勵,心理上更能刺激居民形成分類習慣。總的來看,既不麻煩,又有錢收,提升了老百姓支持垃圾分類的熱情。
政府力推垃圾分類,只靠政府力量可能力有不逮。攜手現有的資源再生企業顯然更有效率,既省下了收買佬的中介環節,政府也避免了大包大攬。
當然,要使這一模式能走得更遠更穩,政府與企業的手還應握得再緊一些。一方面,企業的回收、處理需要政府部門的監督,監督力度不足的市場可能也會打破底線,出現各種問題。政府把后續處理環節交給了市場,并不意味著可以撒手不管。另一方面,政府還應加大垃圾分類的宣傳力度,企業獲得居民的信任,有政府出面“背書”可能更加容易實現。此外,政府與企業的合作也必須注意程序上的依法依規,俗話說“垃圾就是擺錯了地方的寶貝”,經濟價值不可小視,政府與哪家企業合作,都應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