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自住房將設置棄選次數的限制。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就自住房申購的新規定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擬規定,購房家庭如果放棄選房超過三次,優先家庭將被取消優先資格,非優先家庭將被取消自住房購買資格。
無申購成本造成棄選率高
今年6月,北京自住房項目開始陸續搖號、選房,部分項目出現了高棄選率。其中,首個項目匯星苑18%的棄選率尚屬正常,而后的悅都匯項目則有六成以上中簽家庭棄選,再后來的匯景苑項目棄選率則達到70%以上,當代采育滿庭春項目更是高達90%以上。
對此,業內專家分析稱,除了部分項目位置較偏外,自住房沒有申購成本也是棄選率高的重要原因。
目前,北京自住房按照項目申購,申購家庭可以申請任意一個自住房項目,甚至可以同時申請所有的項目。
為方便百姓,北京規定,只要是在一個項目現場提交資料的話,如果家庭情況無改變,就不用再次提交。也就是說,一個家庭如果在第一個自住房申請時完成了手續,那么今后再申請其他項目,只需要敲擊鍵盤、點點鼠標就行。
毫無成本的申購,也就出現了許多抱著試一試態度的申購者。如悅都匯項目棄選家庭中,約14%的家庭稱“未考慮馬上購房”。
搖號前可“反悔”撤銷申購
昨起,北京市住建委就《進一步做好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購房家庭放棄選房超過三次,如果屬于優先家庭,將取消自住房優先購買資格;如果屬于非優先家庭,則將取消自住房購買資格。也就是說,前兩次棄選還沒有影響,如果第三次也棄選了,第四次就將受限。
不過,新規定中也提供給了申購家庭“反悔”的機會,已確認申購的家庭,在所申購的項目搖號前,可以登錄自住房服務平臺,主動撤銷購房申請。撤銷申請截止日期為公開搖號日之前兩個工作日。
這樣,如果申購家庭對將搖號的項目“不中意”,就可以在搖號前撤銷申請,不參加此次搖號,也就不會計入棄選次數了。
市住建委表示,針對征求意見稿,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可在9月19日前以傳真(號碼:59958696)或電子郵件方式(郵箱:bjcyzx@163.com)反饋給市住建委。
此前棄選次數是否計入?
有市民關心,此前的棄選次數會不會計入?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規定正式實施起,新啟動網上申購的自住房項目將按新規定執行。也就是說,之前的已經申購、搖號、選房的自住房項目,如果有棄選的情況,將不計入新規的棄選次數中。
哪些情況會界定為棄選?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搖號前主動撤銷、房源售罄現場無房可選、企業未通知選房等情況,均不算作棄選。而如果是通知選房未到場、選房后未簽約、簽約后解除合同的行為,則會被認定為棄選行為。
■ 相關新聞
順新嘉苑自住房下周搖號
市住建委昨日發布,位于順義區的順新嘉苑自住房項目,定于9月10日(下周三)下午公開搖號。該項目房源套數共297套,最終確認申購家庭為31427戶,通過購房資格審核的家庭共30441戶,其中,優先家庭共23177戶,非優先家庭7264戶。此次搖號將分別搖出所有優先家庭與非優先家庭選房順序號。
■ 焦點
申購環節增現場確認
這次擬出臺的新規定,還在自住房的申購中,增加了現場確認環節。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申請購買自住房,包括網上申請和現場確認兩個環節。
申購家庭在自住房服務平臺提交申請后,還應當到項目的銷售場所,在充分了解項目相關信息的基礎上,現場確認申購,并簽訂申購承諾書。屬于首次申請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開發商核驗并收存申購家庭提交的申購承諾書及相關材料后,在自住房服務平臺完成確認。申購家庭如果沒有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未完成申購。
“過去,只要是現場確認過一次后,再申請自住房只需要網上申報就行。這也客觀地造成了自住房申購沒有成本,無目的性的隨意申購。”專家說,畢竟買房是所有家庭的大事,即使是買普通商品房,也是要去售樓處了解全部的信息后,再下決定購買。而非什么都不了解,點點鼠標就申購。
項目信息應及時公示
既然要讓申購家庭“有的放矢”,那么就必須要讓申購家庭完全了解各個自住房項目的各項信息,然后有針對性選擇。
此次征求意見稿擬規定,開發商在啟動自住房項目申購前,應當設置固定的銷售場所。銷售場所的選址、面積、布局應滿足申購家庭來訪、現場確認、選房簽約等需要。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場所設置沙盤,提供樓書等項目說明材料,配備滿足接待需求的銷售人員和熱線電話。
同時,隨該項目前期手續的辦理進度,在銷售場所及時公示各項證件、圖紙、門窗尺寸、裝修標準等信息。銷售人員在接待申購家庭咨詢時,也要如實、全面告知申購家庭擬購房屋、樓棟及項目的相關信息,引導理性申購。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這些信息,不止是房屋本身的,還包括配套的設施,以及周邊的環境等。比如附近有沒有高壓線、垃圾場等,“有利的、不利的信息都要告知申購家庭。”
■ 觀點
申購家庭應“有的放矢”
專家表示,設置棄選次數的限制,對于每個項目都去申請的“打醬油”現象,將會得到解決,畢竟對于一生只能購買一次的自住房,申購家庭應該“有的放矢”,頻繁的棄選既浪費社會資源,也對未中簽家庭不公平。
不過,有自住房申請家庭提出,對于搖中順序號靠后的家庭,如果因為沒有合適房源而棄選,政策應該有所甄別。“比如我的號靠后,到我的時候已經沒有一居室房源了,但我的經濟能力只能買得起一居室,因為這個而棄選也計入棄選次數有些不太合理。”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棄選次數設置為3次也是考慮到這一點,讓申購家庭有3次機會。
■ 背景
自住房有棄選≠沒人要
此次擬出臺的新規定,無疑是針對自住房隨意申購而帶來的棄選問題。不過,主管部門和專家均表示,棄選現象只是自住房在具體操作環節出現需要完善的地方,此次出臺的新規定也恰恰是進行一些細節的修補,并不是在修改自住房制度。而自住房制度設計的根本目的還是得到了實現。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進入選房程序的自住房項目,雖然出現了中簽家庭“棄選”的情況,但均按照程序由其他中簽家庭“遞補”選房,全部被申請家庭認購,在短期內實現售罄。
與每個項目自住房源少則數百套、多則數千套相比,申購家庭卻多達數萬戶,有的甚至達到10多萬戶。相比之下,自住房還是處于“人多房少”的局面。
“自住房不管棄選有多少,最終都分配到了申購家庭的手中,也就是解決了目標群體的住房困難。”專家表示,在當前樓市低迷的背景下,自住房項目幾天之內就能全部賣完,這不是商品房可以同日而語的,這也證明了自住房并不是“沒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