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2日9時許,廣州110臺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白云區棠樂路京廣鐵路涵洞有一輛小車被水淹沒。廣州警方迅速派出消防、交警、刑警、派出所民警等到場開展救援。經現場勘查,小車上有5個大人和2個小孩,均沒生命體征。法醫初步檢驗,7名死者均符合溺水死亡特征。目前,警方正作進一步調查。(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9版)
之前一家七口在廣州離奇失聯,如今被發現在鐵路涵洞溺亡,面對這樣的悲劇,除了難以形容的遺憾和痛心,每個人都會追問:為什么奪命的又是鐵路涵洞?我們身邊究竟還有多少“奪命涵洞”?誰又該為這樣的悲劇負責?
這是一場意外或天災,但背后有人禍的影子。之前,媒體就曾經對事發涵洞“每逢暴雨必遭嚴重水浸”做過相關報道,附近居民更深有體會。隱患早就存在,吞噬生命的大口早已張開,這場偶然的悲劇有太多必然的因素,這恰恰是最令人無法接受的。
面對這場不該發生的悲劇,我們可以不厭其煩地提醒司機師傅們,要有自救意識,要學會自救的措施。但是,這種善意提醒未免顯得過于“廉價”,試想,如果憑借自救就能逃生,誰還會坐在車里等死?在“奪命涵洞”面前,自救必不可少,但力量有限。
最該追問的是,相關政府部門是否盡到了基本的責任?是否吸取過“亡羊補牢”的慘痛教訓?雨夜涵洞吞人的悲劇絕非個案,許許多多的涵洞存隱患也是不爭的事實,可是悲劇還是一再上演,讓人無比失望。
據媒體報道,去年6月,“廣州奪命涵洞雨夜吞人”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媒體更是把多處涵洞存在的隱患擺在了相關部門的眼皮子底下:沒有柵欄、沒有警示牌、沒有光亮。但是一年過去了,說好的亡羊補牢呢?即使設上柵欄、貼上警示牌,就能撇清責任、心安理得嗎?
更讓人失望的是,每每類似悲劇發生,相關部門總是拿雨量大、缺乏自救措施等“客觀原因”說事,總是信誓旦旦地承諾加強管理、封堵漏洞、杜絕悲劇,但結果呢?還有多少“奪命涵洞”依舊張開著吞噬生命的大口?還需要付出多少生命的代價?
現在,城市進入了風險期,奪命的不只是涵洞,逢雨必澇、井蓋奪命、道路塌陷、火災爆炸、交通事故……城市的每個角落都暗藏“殺機”,且不是一時一地的個案。面對城市脆弱不堪的抗災能力,管理者當以為生命負責的態度拿出切實的行動,切莫等到悲劇發生才想到補救。
但愿逝者安息,生者堅強,悲劇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