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街頭出現“神秘執法者”:“一輛皮卡車,一輛小貨車,外地口音,好幾個紋滿文身,彪形大漢,不穿制服,不戴標牌,還帶了電警棍”,巡街、砸手機、強制收東西,見到商戶門外的東西,不管合規不合規都是一腳踢飛,自稱是寧波海曙城管“雇來的”。當地商戶對這樣的執法隊伍和執法方式敢怒不敢言。(8月21日《現代金報》)
紋滿文身,卻不穿制服;不戴標牌,卻帶著電警棍,其執法方式更是野蠻粗暴、霸道無比,面對這樣的城管“執法人員”,當地商戶只有叫苦不迭的份了。盡管記者在隨后的調查采訪中得到了不同部門的不同說法,至今無法確定這些“神秘執法者”從何而來,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不會“義務執法”,必然是受雇于當地某個單位或機構。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一說到城管執法,人們幾乎是下意識地就想到“暴力”“野蠻”等等詞語,這也讓城管部門長期居于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備受公眾的質疑與指責。但客觀而言,就最近一兩年來說,全國各地的城管執法確實有了很大的改進,雖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以堵為主的城市管理思路和理念,但是至少在執法方式和執法態度上有了很大的改觀。
也正是因為城管部門這種執法方式和態度上的改變,所以催生出很多被公眾視為“另類”“奇葩”的執法方式,比如“眼神執法”“微笑執法”“鮮花執法”等等。雖然這些執法方式放在整個城市管理工作中,也屬于治標不治本,現實效果差強人意,也往往沒有延續性,但不管怎么說,這都是對原來“暴力執法”“野蠻執法”的一種糾偏與改正,多少都是值得肯定的。
而像寧波市海曙區這樣,雇傭一幫身份不明,來歷也不明的彪形大漢,在執法的過程中見了東西就一腳踢飛或者是強制沒收,完全給人一種“黑社會式執法”的印象,這實際上是在走回原來“暴力執法”“野蠻執法”的老路,更是和我們一直倡導的現代城市管理理念背道而馳。
這種執法方式,可能在短時間內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正所謂“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依靠老百姓的“敢怒不敢言”來換得城市管理的秩序,顯然不是長久之計,而且從現實情況來看,并不是每一個商戶都會被“黑社會式執法”所嚇到,所以導致當地城管與商戶之間的矛盾糾紛不斷,時不時就鬧到派出所。這樣的局面,難道當初雇傭這些“神秘執法者”的部門沒有想到,還是要的就是這種效果?
在現有的政績考核和社會背景下,要突然之間從根本上改變城市管理的理念,推翻原有的管理體制,可能確實比較難,為此我們可以循序漸進,慢慢改變,但無論如何不應該開歷史的倒車,不進反退,又回到原來備受質疑與痛恨的“暴力執法”“野蠻執法”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