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9點多,鄭州網友@楠楠記事本發出了一條微博,稱在35路公車上有對情侶動作過分親密,乘客多次提醒,車長還用語音報站器含蓄地提醒,但這對情侶依然我行我素。車長無奈下,第二天在公交車上貼出溫馨提示,希望乘客能夠注意自己的言行,文明出行。(8月22日《鄭州晚報》)
接吻這事,似乎有些雞毛蒜皮。但是當激吻發生在公交車這種人口密度超大的公共場合時,就必須要說道說道了。尤其是過度的秀甜蜜讓別人感覺“有礙觀瞻”時;更尤其司機同志用喇叭提醒后這對年輕人仍然我行我素時,就更應當把這事掰扯清楚了。
我國社會有著許多文化傳統,“男女授受不親”就算是一條。可是在現在,連一些三四線城市都能在情人節那天辦“接吻大賽”,你就不能懷疑我們這個社會已經走向了開放,甚至是奔放。此語境下,在大街上、公園里見到接吻現象,也早已屢見不鮮。但公交車上的接吻為什么就讓人感覺不舒服呢?這是傳說中的傷風敗俗嗎?
愛情是自由的,秀愛情、秀甜蜜也是自由的,接吻更是自由的。但是,再自由的行為也會有一個邊界——群己邊界。密爾在《論自由》中說: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個人的自由發展既有利于個人的福利,也有利于社會的福祉。基于此,密爾也提出了“群己權界論”,基本意思是指,在公域即公共場合,則一定要講群體利益;在私域,則可以完全講自由,講私利。
細細說來,在公交車、地鐵等人口密度很大的公共場合,許多人是無法回避一些場景的。因此,即便在公園里、樹林里男女朋友進行接吻相對合理,在公交車與地鐵里也是完全不合理。一方面,乘客們無法選擇回避,公交車就是一個幾十平方米的地界,長時間激吻就會強奸他們的感官;另一方面,尤其對一些思想相對落后的老人和思想還未受啟蒙的小朋友而言,這樣的場景很可能讓他們感覺到不舒服,或影響他們的心理認知。
公共文明與個人自由,從來都不是矛盾的。但前提是,必須要搞明白一個基本的概念——公共道德,也就是一個人在公共場合或面對公共利益時的道德表現。當一個人的行為舉止受到批判,必然是因為其違反了公德,而不是私德有問題。比如,前段時間某全國道德模糊宣布要做變性手術,許多人認為其變性行為是私人問題,與公共無關,也便是與公德無關,因此也不應該受到指責和批判。但在公交車上接吻就不同了。
社會在發展,關于文明的解讀也在發生變化。但是有一些關于文明、關于公德的理念和價值觀是永遠不會發生變化的,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西方,無論是在現在還是在未來。因此,當我們在強調自由時,還是要先明確并守過那個群己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