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12 22:19:37
來源:中國網 作者:李曉亮
哪怕是涉及到與媒體多少有點相關的事兒,在傳播上,都可能滯后。比如昨日網上突然傳得沸沸揚揚的北京朝陽區“強拆報亭”一事兒,從時效上看,其實都算個“舊聞”。
因為“強拆”其實發生在十天前,主要是上個月最后一天夜里。“朝陽區有69個報刊亭在7月31日夜間被拆除轉移。”(8月6日《法制周報》)此事四五天前在《法制周報》本已大篇幅見報了,可是并未引起輿論波瀾,從前日晚人民網官微轉發當日北青報相關報道后,此事又于昨日因各大媒體和眾多媒體人的轉評介入,“強拆報亭”事件才最終引爆輿論,真正引起重點關注。
當然,央視和人民日報官微內容,看起來還是以穩為主的“辟謠”口徑,也就是引用的朝陽區政府官方回應:“強拆報刊亭”事件是“改”、“移”,不是“拆”。大意是說近日朝陽區依法移改不符合設置規范的報刊亭,其中改移71處,規范1處,并非拆除。朝陽區表示,經前期溝通,大部分經營者原則上同意改移。對確實困難人員將依照政策給予救助。(8月10日央視新聞)
這種準“文字游戲”,在媒體人眼里,當然早已司空見慣,這些年的公共事件中,各種官方口徑里類似的推諉卸責之詞,很多都是深諳此道的打太極的文字游戲。而且真正扯眼球的是,網上那幾幅微博配圖:夜色掩映下,一幫穿制服的和非制服人員,暴力制服抓捕疑似抗拆的報亭經營者。這句似有些仿上述官方文字游戲的意思:前后“制服”一詞,有動、名詞之分,對應的卻是“文明”和“野蠻”之別。
而在官方口徑里,這被一句“改、移過程中,遇到圍堵報刊亭等方式阻撓干擾、阻礙整治工作等情況,相關部門已依法處置。”在官方眼里,這本就不算光明正大,趁夜強制拆移的帶有“摸黑打劫”色彩甚至不惜出動暴力的一系列行為,竟都是輕飄飄的“依法處置”四字可以完全涵蓋的。這種不屑解釋的倨傲里,連這套說辭“是否足以服眾”都已懶得管了。
從昨日網上的洶涌質疑聲中,反推可知,朝陽區相關執法部門在所謂的“改移”行動中,基本沒有顧忌民情民意,連事后遇到如潮詰難時,也懶得多費唇舌作基本的釋疑解惑。這也就難怪會有此番“突擊夜襲”的程序正義和文明執法雙重缺失的強制拆移事件了。
從較為詳盡的《法制周報》的那篇報道可以看出,這次的拆除行動,確實應屬“北京市政市容委所說的‘拆除是各區自行行為’”。而且,報亭產權單位最早4月份確也接到整治通知,報亭主7月開始也陸續接到拆挪通知,但是直到開拆之際,都無任何紙質書面文件,所以到底依的哪門子“法”,實在讓人狐疑。
而且,就算整治“形象差、超范圍經營等問題”,是否應該允許這些報亭產權方和經營者針對性進行規范完善,而非一刀切地大限之前統一強拆挪移?這等于不容任何協商和異議,更別說廣泛征求一下民意,而是為了所謂市容政績,粗暴野蠻地強力執法,一棍打死。從這個角度說,最需要“改移”的不是那些本來便民利民、現被強制挪移卻挪死了的小報亭,而恰是這種罔顧民意,無視市場法則和其資源配置作用,只知推崇行政計劃的強制力,且完全對程序正義不管不顧的粗野執法思維。
涉及善后理賠和行政補償的,只有一句“對確實困難人員經屬地辦事處審核將給予救助”,這也讓人哭笑不得。本來人家經營得力,適應市場需求自我調節,自給自足,不亦美哉?你非把人家連根拔起、挪栽致死,引得群情激奮網絡圍攻,然后說對“確實困難的給予救助”,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