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11 20:49:29
來源:荊楚網 作者:張松超
針對媒體報道“報亭強拆”一事,朝陽區政府回應稱,根據首都環境建設委有關要求和北京設置規范,朝陽區對部分區域的報亭集中開展整治工作,依法移改不符合設置規范報刊亭,其中改、移71處,規范1處,并非拆除。(8月10日央視網)
孔乙己說過“竊書者不算偷”,如今簡直是翻版上演“強拆報亭是改移”。白天告知,晚上就拆除,既然是依法改移,為何要等到深夜執行?既然是合法整治,為何連身份都不敢亮明?面對公眾輿論的壓力而回應稱是“改、移”,不是在玩文字游戲又是什么?現實中確實存在部分報亭違章占道、超范圍經營的現象,但整治更需要切實考慮到市民的需要和業主的利益,執法更需人性化。
基于輿論對人性化執法質疑,朝陽區政府表示“經前期溝通,大部分經營者原則上同意改移”,并將原因歸結為業主和郵政部門的阻撓。至于執法手段的人性化、責任推卸、城市精神文明等方面的道理,在此不想做過多的闡述,而我想說的是,“大部分經營者原則上同意改移”就可以改移的合法性問題。
在現在的拆遷中,不少拆遷者都會用“已經征得大部分人同意”為擋箭牌,言外之意是拆遷合法,這里面還充斥著民主決策的意味,所謂“強拆”只是一少部分人利益不能得到滿足,此次北京報亭強拆亦是這個邏輯。但在本質上,這樣的拆遷只不過是打著民主的名義,來為強拆爭取合法性,為政府的懶政找借口,試問關系到個人利益的問題,怎能用大多數人同意來決定?
私域不適用民主,群域不適用自由,這應該作為政策出臺過程中一個基本的原則。報亭關乎每一個個體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在這其中還不乏一些困難弱勢群體,怎么能由“同意的大多數”決定?報亭拆遷關乎城市容貌,這看似是一個公共事務,但在實質上卻是一個私人事務,他糾纏著許多人實實在在的私益,應該有拆遷者與每一個利益相關者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協商和談判,而不是“已經征得大部分同意”后不顧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就可以拆遷。
報亭強拆,本質上是由政府的懶政所致,公共政策的民主性不該這樣推行,人性化的公共政策不是說出臺一紙命令,對不同意的人做工作,做不動就動用暴力強制執行。真正意義上的人性化,應該在政策出臺之前就應該對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將每一個人的意見都納入到決策的過程當中來,并將其視為程序正義的一個內在組成部分,切實考慮到每個人的利益,違背了這一點,即便是出發點再好也不能說是人性化,這與現代政府的治理理念是格格不入的。
應當說現在是一個公民理性和權利意識覺醒的時代,這就意味著政府政策更需要切實考慮到每個利益相關者的民意訴求,不要打著民主的旗號來實施懶政,偷換矛盾,制造偽民主。面對輿論的斥責,需要做的是反思政策本身,而不是為了回應而回應,推卸責任,玩一些文字游戲,這種解釋簡直就是在玩弄公眾智商,也無疑會顯得捉襟見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