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軼昨天在深圳做了題為“全面深化改革與一流法治城市建設”報告,闡述了深圳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的必要性,強調要讓法治思維成為市民的習慣。
王軼指出,深圳要主動承擔歷史使命,為建設法治中國探路?!吧钲谑浅鏊枷?、出辦法的地方,是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闡述深圳建設一流法治城市必要性時,王軼指出,改革開放以來,深圳率先全國實現經濟上的快速發展,以局部突破帶動全面提升在經濟上證明了可行性,這也是建設法治中國的必由之路。因此,在王軼看來,深圳提出打造一流法治城市,再度發揮引領作用,順應了形勢需求,也承擔起人民期待。
在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什么?王軼認為,法治城市內容豐富,有三個原則至關重要。
首先,要協調公共利益原則和比例原則。王軼介紹,公共利益原則是法律上一項重要原則,是指出于公共利益的考慮,行政機關可以對個人的基本權利進行克減和限制。法治較為完善的國家和地區普遍適用這一原則。但他同時指出,公共利益原則必須嚴格限定,與比例原則相一致,不能“用大炮打蚊子”,手段和目的要相稱。他舉例說,該原則在征地拆遷中體現最為明顯。
“建設一流法治城市還要遵循平等原則,在某種意義上,該原則是決定因素”,王軼說。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平等放在重要地位,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在對待非公有制經濟方面,決定也提出了“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可見平等原則適用于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等領域。
同時,王軼還強調建設一流法治城市要堅持意識自治原則。“私人事項的決定要尊重私人安排,不輕易動用公權力”,王軼說,有些地方政府盲目干涉民事糾紛,不知不覺中造成民眾與政府對立的狀態,這是極壞的。政府應當從糾紛中脫身,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
如何評判一個國家是否是法治國家,一個城市是否是法治城市?王軼指出,黨的十八大做出了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為主要內容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戰略部署,這里的“十六字方針”是重要的評判參考。他介紹,習近平總書記曾作出“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闡述,清晰明了?!笆忻裨谏钪杏龅绞虑?,如果下意識地想起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怎樣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這說明法治思維已經成為市民的生活習慣。對于深圳來說,這就是打造一流法治城市的最終目標和評判標準,”王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