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被征了,宅基地被產業集聚區賣了,村民收入大減,6年了,政府不但沒個說法,現在還要把我們趕到山溝里去住!”在河南省南召縣白土崗鎮東溝村,一位村民說起他們這幾年的遭遇就氣憤難平。(7月11日中國新聞網)
誠然,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許多項目向城鄉結合部轉移和延伸,城鄉結合部土地大幅升值,成為征地拆遷、違章建筑治理的重點區域,這一區域的村干部貪賄案件也呈現逐年增多趨勢,因此,越來越多的腐敗村官都發起了“土地財”。
這不,河南省南召縣白土崗鎮東溝村的村民就因被強征地而被趕到山溝里住。據報道,在2013年南召縣政府專門下發的《關于解決白土崗鎮東溝村移民新村用地及建設有關問題現場辦公會議紀要》中,記者注意到這樣一段表述:東溝村位置全部處于淹沒紅線以下,為積極配合縣集聚區建設先后三次將原定建設移民新村的預留地點挪移,付出巨大犧牲,并在征地上給予了大力支持,這種舍小家顧大局的奉獻精神應該大力表彰。
然而,也就是這份紀要,決定將東溝村宅基地置換回老村附近的山溝。在村民吳遠平看來,群眾的犧牲在政府眼中啥都不算。“都是方方正正做過‘三通一平’的好地,全被集聚區搶走賣給了企業,給我們安排到了山溝里。為什么做出犧牲的總是老百姓?”
不得不說,土地是農村最重要的資源,尤其是城郊村,土地日益升值,而一些村莊村務公開流于形式,財務管理混亂,為滋生貪腐提供了適宜的“溫床”。因此,還必須徹查強征村民土地,把村民趕到山溝里居住的背后是否還有其他利益鏈。
征地是關系國家的大事,要切實實施好這項政策,還應制定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應進一步完善征地拆遷制度,切實做到村級三公經費公開,讓人民群眾監督,只有真正把權力運行置于陽光之下,才能有效預防和減少腐敗問題的發生,才能從根本上減少和杜絕滋生腐敗的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