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周文馨 趙志鋒 通訊員李月潔 近日,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檢察院依法審查批準逮捕了一起聚眾哄搶國有土地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準逮捕。據悉,此案是紅古區檢察院辦理的首例聚眾哄搶土地的違法犯罪案件。
今年4月17日,蘭州市紅古區紅古鄉紅古村村民王某、劉某、王某某等人組織、召集紅古村二百余村民到紅古區紅古鄉金沙臺,不顧紅古區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極力制止和勸阻,強行對金沙臺上屬于蘭州市紅古區城鄉一體化工作辦公室所有的162.335畝國有土地,以非法丈量、在地頭插自制界樁木牌、用鐵锨挖土坑堆土堆做標記,村民具體用繩子丈量劃分到戶等方式進行哄搶瓜分。后經公安民警將現場帶頭丈量、搶分國有土地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強行帶離,村民們聚眾哄搶國有土地行為才得以制止。
公安機關查清上述事實后提請檢察院對3名嫌疑人批準逮捕,紅古區檢察院審查案件后認為,涉案村民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公然聚眾哄搶國有土地,參與人數眾多,涉及土地面積巨大,造成的社會影響十分惡劣,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聚眾哄搶罪,依法對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