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09 13:19:31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王捷
太原市出臺物業服務收費新辦法規定,物業配套的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子女探望父母、父母看望子女前3小時的車輛不得收費。(《北京晨報》)
這是善意的政策,以免3小時停車費作為政策引導,鼓勵子女“常回家看看”。這隱喻養老現實比較嚴峻,包括“常回家看看”入法,這些從立法層面的制度性引導,隱喻了養老之痛。
當下子女與父母天各一方且路途遙遠,見上一面很不易。父母行動不便,也舍不得“根”,有的父母不愿意隨子女一起居住,寧愿呆在老家。但是,父母內心又特別擔憂子女、思念子女,心里總是放心不下,同時,也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
然而,子女工作壓力大,抽不出時間“常回家看看”,打電話的時間都找不到,又有什么辦法呢?雖然有帶薪年休假,但是當下就業壓力大,人走之后崗位被人頂替,不僅之前的努力白費,還得重新找工作,“常回家看看”的成本太大了。
再者,當下物價這么高,教育投入那么大,尤其房價還是那么高,房租那么高,孩子要上學,租房、買房的“鴨梨山大”,不敢也沒有能力把父母接到一塊兒住,而回家看看的交通費和紅包開支不小,有的人不敢回家,甚至害怕回家,也是“常回家看看”有法而現實無“情”的后輩尷尬。
所以,盡管不斷有政策向“常回家看看”靠攏,開綠燈,但是,這些都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又如何能讓子女放心“常回家看看”呢?故而,這些政策措施雖然善意濃濃,但是,不綜合調節社會問題,這些努力仍然挑不起讓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大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