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西三環(huán)立交橋下4月種的枇杷樹、珍珠梅,7月大量死亡。園林部門回應稱,這和該標段施工單位維護不到位有關,因屬管養(yǎng)期,施工單位會免費補栽新樹,不存在重復花錢的問題。立交橋下種樹,鄭州還會走下去。
幾百棵樹大量死亡,令人痛心。林業(yè)專家在實地查看后表示,這說明該樹種不適合種在橋下。他認為,橋面窄,還能有陽光斜射,若橋面寬,經久不見陽光,不適合樹木生長。
實際上,在鄭州,立交橋下種樹并無成功的先例,2013年,鄭州京廣快速路立交橋下栽種法桐,當時園林部門的回應是“植綠探索”。但今年這些法桐已經不見蹤跡。今年鄭州市南三環(huán)立交橋下栽種的大葉女貞樹冠抵住橋底,媒體質疑后,該處大葉女貞已被移走。
但鄭州市園林局顯然仍要把橋洞種樹進行到底。園林局回應,死樹的原因有二:一是苗木有生有死是自然現(xiàn)象;二和該標段中標施工單位自身管理措施沒跟上有關。然而,這顯然不能解釋幾百棵樹的“集體死亡”。
鄭州市園林局還堅持認為,這并非表明立交橋下不能種樹。立交橋下種耐陰的喬木和灌木,國內一線城市做得很成熟。但問題是,4月種下,7月大量死亡,顯然表明樹種的選擇并不適合,但仍要如此“執(zhí)著”地“死了拔掉,原來栽啥還栽啥”,如網友所質疑的,要綠化面積還是要存活率?
確實,盡管“屢種屢死”,依然“屢死屢種”,就始終保持了綠化面積的“不減少”,而且看上去還是“高大上”的綠化面積。但是,這當然要以資金的白白浪費為代價。對此,鄭州市園林局并不擔心,“管養(yǎng)期內若出現(xiàn)苗木死亡,施工單位要免費補栽、養(yǎng)護,不存在重復花錢的問題。”然而,施工單位的錢難道不是錢?何況,明知難存活,依然讓樹去“送死”,又情何以堪?
綠化必須要科學精神引領、遵循自然規(guī)律。因為樹是有著長久的生命的,因此,尤其要按照樹的生長規(guī)律,以科學規(guī)劃作先導,用科技手法栽培、養(yǎng)護,如果違背了樹的生長規(guī)律,那么植樹必然變成“植數(shù)”,投入再多的資金,或許也只是打了水漂。
堅持要在橋洞里栽種并不合適的樹種,大凡是因為這些喬木,不僅于綠化面積的增加有“短平快”的效應,還有著更多的“景觀”效應,說到底,是對于綠化的目的,存在觀念上的誤區(qū)。綠化不是出于生態(tài)環(huán)境和宜居城市建設的需要,而不過是當作裝點城建政績的“花瓶”,于是,不顧樹木死活,無論是否存活。顯然,從根子上說,是面子工程、政績工程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