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死因是不是因為觸電,這樣的“水池命案”已非首次發生。為探查此類事故究竟有多少,上網檢索起來。一檢索,便暈眩!不僅6年前一對來滬的韓國男女留學生在弘基文化休閑廣場噴水池戲水時突然身亡,警方認定其死因是噴水池漏電,而且發現,近年來各地多個城市竟都有公共場所的水池漏電致人傷亡事件發生!
一個孩子站在水池邊看水里的燈,伸手探水,孰料一碰水就突然抽搐,摔進池子喪生;為撿回兒子飄落的氣球,年輕的母親下到水池中,瞬間被電流擊昏,其姐姐上前施救也被電倒;一少年到噴水池撿球,意外遭遇電擊倒下,保安員下水施救,同遭電擊,最終少年獲救,而18歲保安員的生命倏然逝去;4名物業管理人員一起下水清洗噴水池,率先跳入池中的一名男子遭電擊當場身亡……諸如此類的慘禍報道簡直俯拾皆是,摘不勝摘,越看越是心底發顫,頭皮發麻,天哪!這哪里是公共場所供人觀賞的景觀,分明是奪命水池啊!
“人們來到城市,是為了生活;人們居住在城市,是為了生活得更好”,2000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的箴言,穿越時空,獲得認同,成為共識。而生活的美好,首先在于平安。若失去安全,何來美好?
公共場所的安全,是平安生活的要義,這類安全理當具備最切實可靠的保障。而在市民本應最為放心的公共場所,隱藏著不測,暗設著陷阱,監管者有沒有戰戰兢兢、有沒有寢食難安啊?豈止水池,地鐵站里的通道、人行道上的窨井、商場里的扶梯“剪刀口”……一不小心都成了奪命的“鬼門關”。
就說公共場所的各種水池,一般的市民恐怕做夢也不會想到這水里潛伏著“致命兇手”。那么水池里何以會有電線裸露?何以會漏電而未被發覺,以致觸死了人才呼大事不好?管理、監督方面根本就沒有建章立制,還是徒有其表、形同虛設?
有識之士認為,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的安全,對于政府來說應該是天大的事,也應該是政府為公眾提供的最安全的公共產品與最基本的公共服務。發生在公共水池里的慘劇,足以拷問城市的執政者:你盡責了嗎?也足以警示所有相關的管理者:切勿抱持一絲一毫的僥幸心理,稍有疏忽,都可能人命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