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的《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9月1日正式施行。因其明確規定將嚴控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引發了將抬高房價的分析。對此,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規定》是長期土地政策,嚴控新增建設用地不會抬高房價。
昨日,國土資源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規定》將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適度增加集約用地程度高、發展潛力大的地區和中小城市、縣城建設用地供給,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規定》于5月22日發布,很多分析稱供地量的變化會影響房價走勢,其中有人認為“特大城市房價會抬高,中小城市房價會下降”。
對此,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董祚繼表示,嚴控特大城市用地不會抬高房價。
他解釋說,對于保障房用地是“應保盡保”,而商品房用地的供應除了新增用地外,很大供應是存量土地。“一線城市商品房用地的主體就是存量建設用地,不會因為減少總量對房地產用地有影響,特別是在減少用地供應的同時,也強調保障生活用地和基礎設施用地。”他說,在中小城市,可通過對增量和存量用地的供應統籌安排,達到不影響房價的目的。
董祚繼表示,《規定》是相對長期的土地政策,而房地產市場調控,是短期行為,但也會根據當前的國家政策做好土地供應工作。
此外,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長廖永林表示,一些大中城市推動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也可以釋放土地供應量。
■ 焦點
近半城鎮用地屬低效利用
據了解,《規定》是我國首部專門就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進行規范和引導的部門規章。
“雖然在不斷完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制度和政策,但我國土地資源粗放利用的現狀還沒有根本轉變。”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說,目前我國城鎮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農村空閑住宅達到10%-15%。處于低效利用狀態的城鎮工礦建設用地約5000平方公里,占全國城市建成區的11%。
王守智表示,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經濟發展中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土地收益,需要對用地規模整體調控,實現“控總量、擠存量、提質量”。
董祚繼也表示,對三大城市群的用地要以存量為主,把大城市控制住,留下指標給中小城市。從計劃來看,從2014年開始將逐年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安排,重點減少東部地區新增用地計劃安排,中西部地區穩定或適度增加;結構上重點減少工業用地,保障生活和基礎設施用地,提高生態用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