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整體實施上,由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組建專職社工隊伍,提供核心技術支持;縣委成立“樂和鄉村”示范村建設領導小組,由縣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并在縣委宣傳部設置專門辦公室,負責項目實施協調。
1、成立社工站,提供技術支撐。各鎮黨委在示范村成立村級社工站,由鎮黨委副書記擔任站長,確保黨政社會工作力量下沉到村組。北京地球村環境教育中心向各村派駐3 名專業社工入駐社工站。村支部書記擔任副站長,為社工開展工作提供支持。駐村社工組長擔任執行副站長,具體負責社工站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計劃,開展前期調研,宣導“樂和”理念,進行村民培訓。
2、建立樂和互助會,夯實自治基礎。樂和互助會是基于自然村(村民小組)的互助型、服務性、公益性群眾組織,其骨干是樂和代表,經由推舉和選舉結合而產生,積極、自愿為村級工作服務且不計報酬的村民。社工在充分調研、宣導基礎上,按照“成熟一個成立一個”原則(80%以上的村民認同“樂和”理念、有5-7 位樂和代表),因地制宜、自下而上地推動村民小組成立樂和互助會,推選出具有公共精神的樂和代表,建立樂和代表聯系農戶制度,構建起村民小組自治平臺。
3、召開聯席會,搭建共治平臺。聯席會是由村支兩委主導、樂和互助會為主體、社工組織等多方參與的共治平臺;定期由村支部書記召集,商議村社的公共事務;其程序由各方匯報、交流、討論、決議幾個環節組成。
4、推行“三事分流”,實現責任共擔。通過調查研究、實證分析、多方討論、反復論證,我們將涉農公共事務,根據其運行特點提出“三事清單”(大事、小事、私事),探索“三事分流”(大事政府辦、小事村社辦、私事自己辦)。但“三事分流”并非三事分離,只是通過公私、大小的分流方式明確基層政府、村支兩委、互助會、村民等各方責任,使之能夠各盡其職、分工協作。同時,對于涉農公共項目的實施,我們通過召開聯席會進行協商,讓村民自己決定“做什么、怎么做”。
5、探索投入機制改革,實現利益共享。投入機制改革是在“三事分流”的基礎上,按照責、權、利相對應的原則,對涉農公共資金投入方式做出相應改變,鼓勵和引導村民通過互助會自主管理、使用、籌集和監督公共資金。其實質就是讓互助會在承擔相應義務的前提下,賦予相應的財政資金使用權力,確保互助會、聯席會的職能得到充分發揮。這能充分調動村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降低公共事務運行成本,提高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基層政府、互助會、村民各擔其責、各執其權、各得其利。
6、復興鄉村優秀文化,培育公共精神。在各村建立樂和大院,為農村社區打造公共活動空間,進行學習培訓、活動組織、調解矛盾、議事決事,建立村規民約,復興鄉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