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將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支持進城務工人員家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比例,實現具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工傷保險全覆蓋
央廣網江西6月14日消息 6月13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省委、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完善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的意見》。
《意見》提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健全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擴大居住證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有序放開南昌市中心城區落戶限制,積極放開其他設區市中心城區落戶限制,全面放開縣級城市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合理有序流動;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意見》提出,解決進城務工人員住房問題,加大公共租賃住房“租售并舉”力度,積極穩妥推進共有產權住房建設;打破戶籍限制,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統一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并根據進城務工人員數量確定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專門用于解決進城務工人員住房問題;支持農民工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建設單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賃房,審慎探索由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將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支持進城務工人員家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意見》提出,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給予補貼;進一步擴大農業轉移人口就業渠道;積極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創業促進就業的作用,大力支持農民工創業發展;全省城鎮常住人口均可免費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同等享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級政府要把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本地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努力實現異地升學就讀。
《意見》提出,健全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制度。鼓勵農業轉移人口積極參保、連續參保,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后各項社會保險待遇;強化企業繳費責任,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比例,實現具有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工傷保險全覆蓋;合理確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模式,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意見》提出,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鼓勵社會資金在市政設施、養老服務設施等方面分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完善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政體制,增強市縣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