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根據新修訂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天津市將在發布重污染天氣I級預警后,啟動I級應急響應,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
19日召開的天津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通過了這一新修訂的《預案》。《預案》對污染天氣應急等級劃分作出重新規定,在原來三級預警的基礎上,增加了Ⅳ級藍色預警。
根據《預案》,在發布重污染天氣I級預警后,天津市增加強制性響應措施,停止全市與建設工程有關的所有生產活動;全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實行機動車(含外埠車輛)限行管理,限行50%車輛。中小學及幼兒園停課。停止所有戶外大型活動。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
為了保證響應措施的實施,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建立了監督機制,組建了監督隊伍,采用巡查、抽查的方式檢查糾正,督促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