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嘉賓:李皓 知名環保學者
日前,杭州市余杭區部分民眾因反對垃圾焚燒項目選址,發生聚集堵路打砸事件。此前,類似爭議和沖突并不鮮見。一面是“垃圾圍城”的日益嚴重,一面是垃圾焚燒項目選址的艱難,那么,矛盾之處究竟在哪?試點多年的“垃圾分類”為何一直原地踏步?
1、新京報:就目前來說,幾乎所有的中國城市都面臨垃圾不斷增長的問題,面對“垃圾圍城”,不少城市紛紛選擇了垃圾焚燒處理,這是最合適的方式嗎?
李皓:垃圾中有部分廢物是應當焚燒處理的,因為這些廢物含有很高的熱值,應當通過焚燒處理來獲得能源,還有一部分廢物必需通過高溫焚燒來殺死病原體,所以,焚燒處理本身就是垃圾處理的一種方法。
2、新京報:以此次杭州為例,焚燒廠如何選址卻是個難題,矛盾之處究竟在哪,技術、監管、觀念?
李皓:2012年,我在北京參觀過朝陽區的高安屯垃圾焚燒發電廠。在焚燒廠門口,我看見一個大的電子顯示屏,上面顯示的是“焚燒系統煙氣污染物實時監測數據”,被監測污染物有HCI、煙塵、SO2、CO、NOX,還有“二惡英”的定時監測值。在實時監測值旁是地標值(地區環保標準排放值)的數據,任何參觀者都能直接看到,這個垃圾焚燒發電廠排放的煙氣中所含的污染物濃度都明顯小于地標值。廠方介紹人告知,該廠煙氣中所監測到的二惡英濃度,甚至小于歐盟國家規定的排放值。從這個實例我看到,我國清潔焚燒垃圾的技術已經達到了很高的水平。
在我國,要讓垃圾能夠清潔焚燒發電,技術是住建部與環衛部門負責,比如設計焚燒廠;監管是環保部門負責,比如煙氣、廢水、廢渣的污染監測;觀念是公眾負責,比如,每個公眾都應當知道,哪些廢物應當高溫焚燒,而哪些廢物不能焚燒。各行其是,各盡其責,焚燒垃圾發電就會得到社會的認可與支持。
3、新京報:歐美國家,日本,中國的臺灣地區,都將垃圾焚燒廠建在主城區,而我們都希望垃圾焚燒廠離城區越遠越好,為什么差別會這么大?
李皓:幾十年前,發達國家就開始建垃圾焚燒廠。由于當時對垃圾焚燒會產生污染的問題并不太了解,所以,選址不像現在這樣慎重。2011年我在德國旅行時了解到,德國的生活垃圾不再填埋,而都是焚燒處理,但垃圾焚燒廠的選址還是以遠離人口密集的城市為好。
4、新京報:不少人反對垃圾焚燒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致癌物質“二惡英”。國際上關于二惡英的排放標準定得極為嚴格,但不意味著超出標準就一定帶來巨大威脅。二惡英的威脅,真的是被夸大了嗎?
李皓:二惡英主要在低溫焚燒(200-400攝氏度)垃圾時大量產生,文獻報道說,當溫度達到攝氏850度時,二惡英能被分解掉99%。所以,高溫焚燒能減少二惡英污染,當溫度能達到1000攝氏度以上時,二惡英就都分解了。
5、新京報:不管焚燒與否,垃圾分類都是有必要的,但是現實情況卻是許多城市垃圾分類喊了很多年,一直在試點,始終難以全面推開。問題出在哪?
李皓:垃圾分類有利于垃圾的清潔焚燒。比如,為了保障高溫焚燒,減少二惡英的產生,不能焚燒的垃圾有:含氯塑料、印刷紙張、金屬、廚余、園林廢物、玻璃、灰土。如果這些垃圾進入焚燒爐,要么是產生二惡英的底物或催化劑(如含氯塑料、印刷紙張、金屬),要么會降低焚燒的溫度(如:含大量水分的廚余、園林廢物,或沒有熱值的玻璃與灰土),還會增加焚燒煙氣中的煙塵、重金屬等。
問題在于,這些知識是環保部門所掌握的,而我國各城市推行垃圾分類的機構幾乎都是市政部門。由于市政部門本身對環保知識并不了解,造成了這些問題。
6、新京報:據悉,很多國家不僅重視生活垃圾的分類,還從法律上強化廠商的責任,在源頭為垃圾“減量”,這種方法適用于中國嗎?
李皓:發達國家對很多廠商有要求,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負責承擔廢棄后處置的費用,或自己要回收處理。我認為,這樣的規定已適合現在的中國。
7、新京報:你曾分析說,政府在垃圾處理上不放權給廢品回收部門和再生資源處理部門,是影響垃圾分類的重要原因,那么該如何放權?
李皓:垃圾分類后,必須由不同的部門各自清運。比如,在德國,堆肥類由堆肥廠清運,廢紙類由回收廢紙的公司清運,焚燒類由環衛部門清運,還有其他公司專門清運包裝類,玻璃制造公司清運玻璃類,等等。在臺灣,垃圾分類是由環保署指導社會開展的,所以,也很有效,環衛部門只收可焚燒垃圾,廚余垃圾有農場收去蒸煮消毒后喂豬,而可再生廢物全部由回收公司的專用車收集。這些成功的做法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8、新京報:經常看到的一個現象,就是民眾在向垃圾桶投垃圾的時候,是根據標示分開投放的,可是在具體清運時,卻是不分開的,這個問題該如何處理?
李皓:問題就出在我們只有環衛部門來清運所有的廢物,而環衛部門的專業在于處理垃圾,而不是再生回收。我的建議是,將自家的可回收再生的廢物都無償交給廢品回收者,而不往垃圾桶中扔,這樣就能很輕松地做好垃圾減量和支持回收了。
9、新京報:在垃圾分類問題上,你的觀點是“提倡垃圾減量化而不是簡單的垃圾分類”,具體理由是什么?
李皓:現在應該提倡垃圾減量化而不是簡單的垃圾分類。因為一旦定義為垃圾分類,地方政府就會以為,垃圾是環衛部門管的。但是,一般意義上的垃圾概念包含了可再生資源。如果大家都“減量化”,我們的城市就能逐漸走出垃圾圍城的困境。
10、新京報:你似乎一直很推崇臺灣地區經驗,臺灣的垃圾減量取得成功的經驗是什么?
李皓:臺灣從1996年開始在提倡垃圾分類,到2006年,臺灣的生活垃圾量減少了50%。在臺灣,生活廢物分為3類:一類叫作資源物質,一類叫作一般垃圾,第三類是廚余,用來制作有機肥。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這3部分絕對不能混淆,這種分類方法非常成功。今年我碰到臺灣來的朋友,他們說,由于臺灣民眾很注意減少垃圾,現在臺灣的一些垃圾焚燒廠因為缺少垃圾而關閉了。
臺灣在環保方面走在了大陸的前面,是我們學習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