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工作推進會召開。從今年開始,我市將在長安區、灞橋區、閻良區、臨潼區、藍田縣、周至縣、戶縣、高陵縣8個區縣開展試點,全面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作,引導和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從2008年開始,長安區作為陜西省的農村土地流轉試點,已經積累了一定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經驗,加之我市也出臺了配套的政策法規,并構建了土地流轉交易平臺,全面推進全市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條件已經具備。從我市的現實情況來看,土地流轉是緩解我市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的迫切需求。今年是我市加快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新起點、省市共建大西安的關鍵一年,保障發展的壓力很大。市政府安排了市級重點建設項目595個,需要大量用地指標,但國家進一步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省上也對西安建設用地指標逐年減少,無法滿足我市經濟發展建設用地需求,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作,既能有效盤活農村存量用地,保障一些中小產業建設用地所需,又能較好緩解我市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大大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在全面推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作的同時,我市還將堅持最嚴格的土地利用規劃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工作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及城市、鎮村建設規劃,遵循自愿、公開、 公平、等價有償的原則,嚴格控制流轉土地的用途,不得占用或變相占用耕地。堅持市場準入條件,能流轉的土地盡快流轉,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對不符合土地利用規劃、違法違規用地、用地手續不全、存在權屬爭議的集體建設用地,一概不準流轉。同時加強流轉土地批后監管,確保不出現隨意囤地、轉讓、出租,對未按規劃和審批用途開發利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