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30日新媒體專電(“中國網事”記者司鷥 郭沛然)在生活中有這樣一群孩子,他們與媽媽相依為命,由于父母的違法生育行為,他們沒有準生證,不能上戶口;因為沒有戶口,他們不能和別的孩子一樣,正常享受教育、醫保等社會福利,甚至連乘坐火車和飛機都成為一種奢求,這就是目前“非婚生孩子”的生存現狀。
“非婚生子女”的落戶之路
活潑好動的悅悅今年四歲半,與母親于軍相依為命。距離她家小區不遠就是海淀區實驗小學,按理說,一年半之后,她應該與小區里其他孩子一樣順利進入這所重點小學讀書。“這孩子沒戶口,所以她上不了學。”于軍無奈地說。
未婚媽媽于軍是北京人,曾有過一段短暫婚姻,未生育。2008年,她通過網絡與悅悅的爸爸相識、相戀。當于軍發現懷孕后,男友卻離開了她。由于害怕孤獨終老,當時已經42歲的于軍想抓住最后機會生一個孩子。
2009年底,她冒著“被罰”的風險找到街道計生辦,要給孩子上戶口,這才獲知需要提供孩子生父的信息和親子鑒定證明,才能交納社會撫養費。于是,于軍嘗試各種方式尋找前男友,包括聯系他的親戚、登報尋人,甚至委托律師在前男友戶籍地起訴他,然而一切尋找都以失敗告終。原街道計生科主任告訴她“連交社會撫養費的資格都沒有”。
4年來,戶口問題無時無刻不在影響著母女倆的生活。去年,悅悅生病就花費數千元醫藥費,沒有醫保,于軍全部自費承擔。這個孩子給于軍帶來了希望,也為她的平靜生活帶來更多內容。年邁的父母都是知識分子,起初還感到難于開口求助,而為了可愛的孩子,于軍的父親,年逾70的老人隔三岔五跑街道計生辦問政策。
和于軍有著相似遭遇的,還有北京市房山區的劉菲。2005年,在河南鄭州工作期間,劉菲婚外生育了兒子小杰。此前劉菲有過一段婚姻,育有一女。離婚后,女兒被判給前夫撫養。因此,房山區計生委認定小杰屬于違法生育。根據《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區計生委按照2011年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14倍,對劉菲下達了征收33.3466萬元社會撫養費的通知,通知要求劉菲與小杰生父共同承擔,但不久后,小杰生父病逝。劉菲提出減免申請,但至今無果。一人工作撫養孩子的劉菲無力支付社會撫養費,8歲的小杰無法落戶。
劉菲在接受采訪時說:“我曾經想過賣腎去交罰款,但是因為年齡太大,人家說不合適。現在小杰說什么都會想到要辦戶口,他說我們中了彩票就去交罰款,把戶口上了。”
由于沒有戶口,已經8歲的小杰今年才在附近的學校插班借讀,他學習成績很好,不僅考試全優,還獲得了老師的獎勵。面對聰明懂事的兒子,劉菲心中充滿了愧疚:“可能我會毀了他的一生,我不知道以后怎么面對他。如果沒有戶口,以后怎么辦?也像那些沒人管的孩子,將來走上犯罪道路嗎?”
“非婚生育”社會問題需要被正視
受傳統和道德觀念影響,“非婚生育”群體往往承受著巨大社會壓力,甚至一直被邊緣化。由于生存境遇不佳,加上法律意識淡薄,近年來不斷有未婚母親虐待、殺害親生子的事件發生。
本月中旬,浙江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案:兇手是一位年僅19歲的母親,她由于不知孩子生父是誰,并害怕被別人發現,在孩子出生4天后,用電線捆綁嬰兒,掛上灌滿水的瓶子,扔到河里,最終孩子溺亡。圍繞該案的調查顯示,打工妹中“未婚媽媽”近年來非常普遍,墮胎、違法生育現象屢有發生,而這些“未婚媽媽”出于恐懼或無奈,有些選擇生下孩子并拋棄孩子,有些甚至對孩子造成致命的傷害。
在百度貼吧搜索“未婚媽媽”,顯示結果為月活躍用戶3萬人,累計發帖36萬條,此外還有全國性的聊天群和論壇,每個在線人數均不少于400人。如何給孩子上戶口,是網友們在線交流的主要話題。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趙輝律師介紹,在該中心受理的案例中,就有孩子因為是“黑戶”初中未畢業就輟學,這個孩子承受著巨大心理壓力,整日無所事事泡網吧,后來因網吧進行身份登記,他再也無法進入,向養育他的婆婆抱怨自己“連條狗都不如”。趙律師介紹,這背后存在很多潛在社會問題,沒有戶口的孩子無法完成教育、無法工作,沒有生活來源,最重要的是因為沒有戶口登記,沒有社會身份,他們將成為社會管理的一個“盲點”。
落實基本國策法律需要細化
根據記者走訪的海淀區恩濟莊派出所工作人員介紹,如果想辦戶口,必須要提供街道計生辦手續,如果是婚外生育,需要提供計生辦出具的社會撫養費征收證明。但是對于于軍女士這樣的特殊情況,派出所表示沒有相關政策。
“非婚生育包括超生的,他們缺少準生證,所以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但是,現實中又遇到很多不配合的情況。父母一方不配合,那可能撫養費就很難繳納,所以導致孩子的戶口就沒法辦。”趙輝律師說。
盡管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輕視。但是,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戶口的問題上,目前仍然還沒有明確統一的法律規定。
趙輝律師還表示,年輕父母,應該增強養育孩子的責任感,避免僥幸心理和知法犯法。“現實中父母沒有承擔到這個違法行為的后果,反而讓這些根本沒有辦法選擇出生的、無辜的孩子來承擔這樣的后果。”
趙輝律師建議,為防止遺棄非婚生子,導致社會不安定,也是從對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來看,我國的政策制定,應從如何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逐步實現戶籍登記的平等和無歧視化考慮,保障公民的生存發展權。
隨著人們婚育觀念變化,試婚、非法同居等現象日益增多,非婚生子現象已經不容忽視,更不應讓無辜的孩子替父母的過錯承擔責任,從而失去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