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土地為基礎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推進部門信息共享。”近日出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火了。
在不少公眾看來,《規劃》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2020年前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這項看似簡單的政策,被很多人解讀出了“反腐”的味道,更有人期待,能通過此舉擠出“房姐”和“房叔”,來給樓市降降溫。
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意在“瞄準”什么?它對“降房價”究竟能起多大作用?
住房信息聯網“難產”為哪般
說起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首先不得不提的是——數年內,曾幾度“難產”。
3月中旬,“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這一名詞,藉著《規劃》的出臺,大規模進入公眾視野,并引發了“2020年才全國聯網,晚不晚”等爭議。但此舉動,其實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展開。
中國青年報記者檢索發現,2010年下半年,住建部便提出要對40個重點城市的房地產交易、個人住房產權信息變更等,進行實時監控。此舉當時預計于2012年6月完成。
而截至2012年5月,記者查詢看到,全國僅有廣州、福州、廈門、南京、無錫和蘇州6個城市宣布信息系統與住建部聯網。2013年2月,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表示,4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聯網完成,逾期8個月。
另據多家媒體報道,按照住建部原本的預想,去年6月底,住房信息聯網工程將擴展到500個城市。不過,“大限”已過,有內部人士披露,聯網城市僅達60多個。
為何一個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如此“難產”?
“技術層面已不是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難以落實的掣肘,如何理清頭緒、打破地方政府阻礙,才是‘破題’的關鍵所在。”多位專家這樣表示。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就是其中一員。他曾公開宣稱,聯網的技術難度不大,但地方政府和多套房擁有者,并不情愿接受聯網。“住房信息聯網的進度并不理想,在實施過程中受到的阻力不小”。
賈康認為,住房信息聯網觸及部分人的利益,不希望過分暴露財產,地方政府不配合、官員信息難公開、基礎數據整理龐雜等因素,均使這項工作“寸步難行”。
“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很多地方政府部門其實很早就開始建設住房信息的數據庫。(這類建設)往往投資巨大,有的高達上億元,可能并不愿意交出這些寶貴的資源。”上海社會科學院房地產業研究中心學術部主任陳則明還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數據的分享,實際上意味著權力的上繳,“部分地方政府不愿分享自己投巨資建設的數據庫,也是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的困難之一”。
此外,住建部政策研究室房地產處處長趙路興提示,“信息安全”是另一股重要阻力。“我國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嚴重。而房產自古以來是我國家庭儲蓄最大財產,也是隱私最大部分。”他表示,很多人顧慮,一旦個人房產信息聯網,會造成大量“隱私泄露”,所以,在沒有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之前,聯網工作會有一定的困難。
“反腐”、“降房價”是初衷嗎
盡管進展緩慢,但公眾對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顯然“寄予厚望”。最大的厚望無非兩點——“反腐敗”和“降房價”。
事實上,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并非“孤島般的存在”,它是與不動產統一登記這一大制度,緊密相連的。
早在去年11月,三中全會《決定》就提出:“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國務院還要求國土部在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而在所有不動產登記中,最核心的,就是全國住房信息系統聯網工作。
對此,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在微博中表態:“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實施,房價馬上會跌。”
這讓不少人對此舉與“降房價”的聯系,充滿了期待。在他們看來,全國住房信息的聯網,能夠抑制投資型住房需求,讓“房叔”、“房姐”等“潛在腐敗者”拋出部分二手房,增大市場供給,降低房價。
但以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為核心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究竟“瞄準”的是什么?多位專家學者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此舉最重要的功能,一是為宏觀調控“摸底”,二是為房產稅打基礎。而“反腐”和“降房價”,均非其主要目的。
國土資源部法律處處長蔡衛華,就曾于去年底撰文明確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和‘降房價’沒有直接關系”。
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包括土地、房屋、林地等所有自然資源在內的不動產,其統一登記,不僅意味著一個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還意味著“統一登記機構,包括表冊卡簿、法律依據、權利證書、信息平臺等多個方面都要進行統一”。蔡衛華說,這種統一,是為“克服現行不動產登記‘碎片化’的弊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保證交易安全”。
北京大學法學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尹田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種統一登記的價值,即使在房地產領域,也超越了一個簡單的“降房價”。
“比如,‘房’和‘地’就是兩種不同的物權。”尹田說,“房產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權在交易轉讓時,很容易‘脫節’。經常房子已經過戶給別人了,土地過戶手續卻還沒完成,此時如果出現糾紛,解決起來就很麻煩。”
具體到全國住房信息聯網,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發展研究所所長李戰軍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更應關注的是“它對宏觀調控的意義”。
仔細閱讀《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會發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和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都是作為“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的具體措施而出現的。
陳則明主任打一個比喻說:“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中央政府準確地掌握住房情況,好比央行不知道自己發行了多少貨幣,這還怎么調控呢?”
陳則明分析,當前我國住宅種類繁多,除了商品房之外,還有名目繁多的各種住宅,例如單位自建房、房改房等。“據我所知,在上海,大多數商品房已經進入系統,除了部分特殊住房。因此,(聯網)就是提供給中央政府一個依據。”
還有媒體分析,住房信息聯網意在對異地購房和多套購房行為進行監管,以及對房地產稅政策提供數據支撐。最初設計是要求為公安、民政、規劃、土地、金融、統計等部門提取相關信息,預留數據接口。
“如果要建立房產稅制度,不統一登記,就無法操作。”尹田教授這樣描述它對房產稅的基礎性作用。
“有作用,但不能指望從根本上遏制房價”
盡管受訪專家的共識是,“降房價”并非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的初衷,但另一共識也不容忽視。用尹田的話概括:“遏制房價,可能是此舉帶動的客觀效果之一。”
事實上,這種聯網帶來的“透明度”及其積極效應,早為樓市業內人士所關注。
比如,中原地產市場總監張大偉曾向媒體表示:一方面,這種信息聯網意味著財產公開,“房產隱秘資產”的功能漸消;另一方面,它意味著征收房產稅,“房產儲蓄財富”的作用在下降。“當原有作用消失,自然會迫使多套房擁有者拋售房產。”
“擠出部分存量房,加大市場供應量。”是幾乎所有受訪專家,均無法否認的積極效果。此外,尹田還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一信息共享平臺若能建成,對政府“限購令”等既有政策的“落地”,也會是一個有力的保障。
有業內人士甚至分析,日后,住房信息全國聯網有望監測實時的數據,并進行準確的統計分析,“例如針對房產稅的實施、空置房的稅收以及限購等問題,住房信息聯網都將有助于樓市的‘精確調控’。”
但在現階段,專家的共識是,全國住房信息聯網與“降房價”的關系,恐怕仍停留在“曲線救國”的層面。
“指望靠一個全國住房信息聯網來‘降房價’,恐怕是公眾的一廂情愿。”陳則明主任向中國青年報表示。趙路興處長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持類似觀點:“即便信息聯網過后,也不會出現即刻‘大規模’、‘運動式’的拋房現象”,“過于敏感的人會拋一些,大多數人仍會采取觀望態度,看后續政策。”
張大偉分析,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對市場的影響程度,“可大可小”。“取決于聯網數據的完整度與開放度。”他說,“如果我國住房信息聯網后僅提供內部查詢,則對市場影響較小。”
趙路興進一步分析,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對不同城市房價的影響,可能差異很大。在他看來,“三四線城市房價會受較大影響繼而下降,但一二線城市降房價較難”。
尹田的分析更為深入。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全國住房信息聯網充其量只是遏制房價的“一條腿”。高房價產生的根本原因,仍是供求關系。“這既包括合理價位的房源供應量相對不足,也包括因分配不公而導致的‘既得利益者囤房賺錢,老百姓望房興嘆’現象。”他說。
尹田說,政府為了遏制房價,出臺了很多配套措施。“比如‘限購’、既有房產的‘交易稅’以及未來可能的‘房產稅’等。”他說,“房產信息擁有量的掌握,對遏制房價肯定會產生作用,但不能指望從根本上遏制房價。要根本上解決,需要靠更深層次的改革來推進。”
但他提示,這種信息聯網對“反腐”的作用,或許可成為改革的切入口之一。
“不容否認,多套房持有者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腐敗官員。這種統一的全國性信息平臺一旦建立,他們的房產狀況將‘不容隱瞞’。此舉能為‘蛀蟲們’吐出多余房產,讓樓市回歸正常,打下某種基礎。”
這與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教授劉俊海的意見不謀而合。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上述效果的實施前提是——尊重與維護公眾的知情權。“對法律規定范圍內公職人員的房地產登記信息,可以考慮依照法定程序,開放給公眾查詢。”他建議,“而對一般百姓的房地產登記信息,其隱私權要予以充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