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9日電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日前正式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在談及城鎮化過程中住房問題時表示,對落戶農民要實現住房保障的全覆蓋。也就是符合落戶城市住房保障條件的農民家庭全部納入到住房保障范圍,但保障方式是多樣的。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徐憲平、公安部副部長黃明、財政部副部長劉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世元、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介紹《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基本情況,并答記者問。
新型城鎮化中,進城農民的安居問題如何解決?對此,齊驥表示,這次解讀新型城鎮化規劃,涉及到住房問題:第一,對進城落戶農民要實現住房保障的全覆蓋。也就是符合落戶城市住房保障條件的農民家庭全部納入到住房保障范圍,但保障方式是多樣的。第二,要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無論落戶還是不落戶,只要在城市長期工作,即使沒有得到城市的戶籍,對這部分群體也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
對于在房價比較高的城市如何讓農民買得起房的問題,齊驥表示,這個事情可以分兩步說。當然會有一部分富起來的農民進城,不用操心。政府應該重點關注的是在城里落戶的人,如果沒有安居,樂業也不長久。政府要解決他有一個穩定的和滿足他基本生活需求的一個居所,進而逐步推動他持續樂業,把農民轉成市民。
齊驥表示,在許多大城市中,房價問題對于進城農民來說都是過不去的坎兒。因此新型城鎮化規劃當中專門有一章叫健全城鎮住房制度。在這個制度設計當中,住建部提出了幾個原則,叫市場配置資源和政府保障相結合,以市場為主,來推動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第一總量基本平衡,第二結構基本合理,第三房價與消費能力相適應。
齊驥還指出,對于一些既不屬于保障對象,也確實還買不起商品房的群體,提出要建設供應政策性商品住房,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即在一定時期內實行共有產權,政府和購房者共有產權,通過這樣的模式,來解決買不起市場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夾心層”。總體而言,要保證市場平穩,要保證房價與消費者的支付能力相平衡。
齊驥稱:“如果進城的農民買不起商品房的話,符合條件他可以走保障房這條路。如果他收入也相對高一些,不符合保障條件,但是夠不上市場,中間共有產權住房這個品種就可能會再覆蓋相當一批。這個政策不單單覆蓋農民工,也包括從其他地方移居到大城市當中的新就業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