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專家委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日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說,“不平衡”是住房發展主要矛盾,在住房政策方面應抓住住房發展的主要矛盾,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
秦虹說,城鎮住房的不平衡性大大增加并引發出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住房資源占有不平衡,住房條件改善的速度不均衡,房價上漲速度與大眾購房支付能力的提高不同步,大城市與中小城市住房發展不協調。
她指出,在住房政策方面應抓住住房發展的主要矛盾,有針對性地解決居民最關心的住房問題。第一,根據實際需求,把握好土地供應的節奏。對人口密集、需求旺盛的特大城市,要調整土地供應結構,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占比,適當提高住宅建筑容積率,從根本上扭轉住房供求失衡的格局;而對那些需求增長放緩、去庫存壓力較大的城市,應放慢土地供應節奏,不再搞粗放低效的大規模土地供給,穩定市場秩序。
第二,政府做好“補位兜底”,進一步完善保障房政策。自2011年以來,我國已經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2400多萬套,建成1500萬套以上,明年還將開工600萬套。在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不減的同時,還應通過改革調整,使保障房政策更具針對性,保障方式更豐富,避免保障福利化。使住房困難群體更便捷、更公平、更及時地享受到保障房政策的實惠,棚戶區居民也有望在政府幫助下實現住房條件的改善。
第三,針對當前住房的主要矛盾,政策應支持“夾心層”的住房需求。目前住房供應是通過保障和市場兩方面共同解決住房需求。但保障與市場其實并無絕對的界線。如果能更多地運用土地、貨幣等政策支持,如通過提供低價商品住房、補貼、退稅等政策措施,支持無房者到市場購房和租房,就可以將保障與市場有效地銜接起來,充分發揮市場供給的效率。“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解決要充分調動購房人的積極性,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夾心層”群體在享受了政府政策補貼支持下購房,應該明晰產權和收益。采取共有產權的方法,可以防止利用政策套利謀利。通過政府一定的幫扶政策支持,由“夾心層”群體以自己的力量為主解決住房困難,可以大大減輕政府建設保障房的壓力,可以使住房政策的支持對象更具針對性。因此,下一步的住房政策,還應對“夾心層”群體的住房需求出臺穩定的、明確的、有力度的政策支持,這樣住房供應體系將更加完善,社會預期將更加穩定。
第四,嚴格防范風險,確保金融安全。最關鍵的就是要堅決守住杠桿這個底線,銀行應嚴格按政策和風險防控的要求加強對企業開發貸款或個人按揭貸款進行審核發放。根據地區差異,差別化的信貸政策必須堅持,防止投機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還應積極探索擠出閑置住房的政策措施,盤活住房存量,這既有利于減少資源浪費,增加市場供給,也有利于減少通過大量占有住房擴大財富差距。
秦虹坦言,除完善住房政策外,還應從影響住房市場運行的外部體制機制改革入手,不斷調整和完善,這樣才能從根本上還原住房市場本身的健康發展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