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城鎮化發展的重點是“大城市”還是“小城鎮”,尚存在不少爭論。
早在1982年“中國城鎮化道路學術討論會”上,與會代表就強調我國農業剩余人口只能就地轉化為非農業人口,“離土不離鄉”,大力發展小城鎮。1983年,費孝通先生提出“小城鎮、大問題”之后,發展小城鎮也成為理論界和政策層的主流思想。在不少人看來,發展小城鎮不僅是基于龐大的農村人口而“城市供給不足”,也是因為城鎮是城鄉之間、工農之間的聯接點,有利于農村人口轉移及工業化。特別是在城鄉二元化背景下,城鄉二元化的制度及福利的巨大落差,使發展小城鎮成為一種客觀的和經濟的選擇。
然而,“小城鎮論”也受到一些人士的批評。特別是針對上世紀90年代“小城鎮遍地開花”造成城鎮功能不全、資源浪費現象,一些學者提出應“發展大城市”、“中等城市”或“城市圈”等建議。如尚啟君和周炳林等分別從產業發展和資源利用的不同角度分析,提出大城市化模式是最優的城市化模式,我國應走發展大城市的城市化道路。楊波、朱道才、景治中則通過對世界各國城市化發展階段考察提出我國應該選擇集中型城市化和大城市的道路。原新、唐曉平等也曾提出,“都市圈化”是一種新型的中國城市化道路。
如果說沿海發達地區已進入城鎮化的區域擴散發展階段,那么,中西部地區整體上仍處于城鎮化的內聚發展階段,各種資源要素向城鎮的節點聚集趨勢明顯,城鄉二元特征仍顯著。“兩型社會”的城鎮化建設要求,也不允許沿海早期“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的鄉鎮產業粗放型發展模式在中西部地區重現。因此,中西部地區的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側重,應是進一步促進特大、大中城市含縣城、縣級市的節點聚集發展,做大做強都市連綿區,扶持大城市發展成為省域副中心城市,把有實力的地級市、副地級市發展成為地域性中心城市;大力發展縣城縣級市,使之成為承載整個省域城鎮化人口聚集的基本單元,擇大擇優擇強建設一些重點鎮及特色鎮。
以湖北為例。武漢作為特大型城市,經過多年超常的持續擴張,規模經營和邊際效益整體上均已越過峰值。各種公共基礎設施與社會事業服務包括民生保障等領域的建設成本將越來越高,“城市脖的嚴重隱患將越來越多,與“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發展原則的沖突將越來越大。參照通用的相關數據進行估算,武漢等大型城市要有效接納1個農村人口,其經濟成本包括征地拆遷、公益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建設、社會民生保障與行政管理費用等平均值大約為50萬~60萬元成都市為68萬元,重慶市為80萬元,廣州市為92萬元。僅以規劃中的110萬人計算,總額則在600億元以上。再加上此前為那些已計入城鎮人口但實際上并沒有真正妥善融入城市社會的農民所必須償付的歷史欠賬,必將對政府構成巨大的財政壓力。
相對而言,“中心鎮”和“特色鎮”數量多、密度大、投資盛見效快,方便農民就近“洗腳上岸”。
但存在四個現實問題:一是小城鎮布局分散、規模狹孝運行質量差、服務功能弱、管理成本高的劣勢也非常明顯;二是“中心鎮”和“特色鎮”本該是由交通樞紐、產業鏈接、物流配置、服務健全等生產要素聚集而成的經濟增長極,數量自然很少,往往超越既定的行政區劃。但“中心鎮”和“特色鎮”的評定,很大程度上不依市鋤制考評而靠行政手段認定。上級政府往往采取按縣域平均分配的辦法,“一碗水端平”,結果仍舊可能“攤大餅”;三是多數“中心鎮”和“特色鎮”缺乏產業支撐力,穩定的就業機會非常少,很難達到有效轉移非農業人口110萬人的規劃目標;四是不利于土地集約使用的原則。根據全國第一次農業普查數據顯示,中部地區建制鎮人均占地512.5平方米,等于國家關于建制鎮人均占地標準100平方米的5倍,高于同期地級以上城市人均占地的8.31倍。我們對監利的朱河、洪湖的瞿家灣、咸安的雙溪、京山縣宋河鎮等四個省級重點鎮的抽樣調查表明: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為460平方米,遠遠超出湖北省國土資源廳規定的104平方米的約束性標準。這種狀況與國家越來越嚴格的用地法規明顯相悖,肯定難以可持續發展。
根據我國中西部地區的具體情況,應該把農村城鎮化的主戰場放在縣域的城關鎮即縣城。它具備了四個條件:一是縣城為縣域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中心,生產力諸要素的聚集度較高,基礎設施較全,服務功能較好,工商業經濟比較活躍,相對容易創造就業機會;二是于絕大多數農民群眾來講,進入大中城市的門檻高,但在縣城生活不僅能夠享受現代化的物質文明,而且還因地緣、親緣、血緣的關系能讓人產生親切感與安全感,濃烈厚重的鄉音與約定俗成的文化之中,也比較容易構建穩定和諧的社會關系;三是經濟成本相對較低,縣城有效轉移一個農民的綜合投入約為15萬~20萬元,僅為大城市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縣城的土地集約程度明顯高于一般城鎮,也比較容易實施“生態優先、低碳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政策措施;四是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縣域經濟的迅速發展,縣城的規模經營和邊際效益正在呈現廣闊的開拓空間。仍以湖北為例,如果在未來的10年間即到2020年,能夠讓縣城的人口規模平均達到30萬人的話,則62個縣城的總人口將達到1890萬,比現在凈增加1000萬人。僅此一項,湖北全省的城鎮化率便可提升15個百分點。
所以,把城鎮化的著力點和主戰場定位在縣城,加快縣級市和縣城發展,這是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心所在。